重视教师主体地位,发挥教师主导作用

第二节 重视 教师主体地位,发挥教师主导作用

新课程(主要是国家课程)在教育行政权力的推动下在全国中小学范围内的实施“所向披靡”,这一方面反映了国家课程行为的“强势”,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校本课程、师本课程发展的“式微”。尽管新课程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施,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并没有因此而发生根本变革,教师仍是课程的执行者,是新课程与学生之间的“中介”和“桥梁”,教师主体作用未得到应有的发挥,教师的作用与功能在新课改前后亦未发生质的变化。显然,教师主体地位不受重视、教师课程权利未得到应有落实,是导致当前困局的一个关键因素。因此,基础教育课程未来改革需要对教师给予“教育关切”,需要“武装”教师以各种知识,“关于学生、教学内容、教育学的知识以及课堂内外人际关系的知识”[13]。重视教师主体地位,落实教师课程赋权,让教师获得发展,这是基础教育课程未来改革的必然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