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
民生问题历年来备受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曾从教育、工作、收入、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居住条件、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十个期盼”。在民生建设方面,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已经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时期,目前也涌现出教育、医疗、就业问题,这些问题时刻影响着民生建设。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所在。教育被列为“十个期盼”中的第一位,也无疑彰显了党和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高度关怀。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的联合国“教育第一”倡议上强调了教育要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教育放在优先位置的目的就在于使13亿人都能公平地享受教育。这一思想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通篇贯彻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谋而合。十九大还将十八大的“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改变更加表明办好教育的重要地位。2018年9月,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用“九个坚持”再次凸显我们必须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刻总结了在新时代,中国教育所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一步理清了当下社会主义教育的战略地位以及面临的根本任务、改革逻辑等各个方面。这一思想为接下来中国教育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民生事业建设方面虽取得重要成就,然而从改革开放以来,出现了经济发展的巨大差异导致的教育地区和城乡发展不平衡、高等教育缺乏法制管理变得逐渐商业化、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薄弱等现象,教育公平问题亟待解决。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八一学校考察时曾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46]。《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要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47]
自从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高度重视教育公平,教育公平的解决也关系到社会公平。马克思曾说公平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习近平高等教育公平正义论在继承马克思关于公平正义的理念的基础上,体现了新时期中国高等教育公平正义的新特点,回答了新时期中国高等教育公平正义中出现的新问题。教育公平是指国家在对教育资源进行分配的时候按照合理规范的原则,让社会的成员都能够享受到同等的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其主要包括了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教育机会公平是教育公平思想的核心,教育机会公平主要指受教育者权利上的平等,即不分种族性别等因素,人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教育过程公平是指在教育过程中每个人都应该享受到较为高质量的教育,保证学生有充分的尊严和发展权,保证每个学生不因此受到排斥或歧视。教育结果公平是指通过向儿童提供个人的天赋得以发展的各种机会,使得不同出生背景的孩子都能够取得进步,都能够获得平等教育的效果。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教育公平思想的根本要求在于找到维护和实现教育公平的路径,保证每个学生享有充分的学习权利。这一思想和马克思恩格斯所强调的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思想不谋而合。目前,“教育公平已经超越了早先入学机会的平等”[48],对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为缩小地区、城乡、校际差异,习近平提出扩大配置优质教育资源;为解决贫困人口子女教育机会公平的问题,提出继续完善困难家庭资助体系,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推动完善法制体系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教育公平的重要论述是新时代中国教育改革理论中的一部分,也是其核心内容。教育公平不仅仅是美好的社会愿景,同时教育公平的实现对促进社会平等、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等起着重要作用。习近平的教育民生思想有利于解决教育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为新时期做好教育工作提供了指南,深入领悟和贯彻其思想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