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校协作

一、家校协作

教育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有机整体,实施教育的主体不仅包含学校,也包括家庭、社会等,只有当多个实施教育的主体密切配合,教育才会事半功倍,达到较好的教育效果。我国家校合作研究的专家马忠虎认为:“家校合作是指对学生最具影响的两个社会机构——家庭和学校之间形成合力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学校在教育学生时能得到更多地来自家庭方面的支持,而家长在教育子女时也能得到更多的来自学校方面的指导。”[69]长久以来,我国的教育主要承担主体是学校,家庭教育相对来说较为疏离,其主要原因如下:第一,家长工作压力原因。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大部分家长的工作压力巨大,绝大部分时间都忙于工作而少有闲暇关照孩子的学习和教育。第二,家长自身文化素质原因。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均衡,在过去国民平均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家长的文化水平也参差不齐,绝大部分家长只能保证对孩子进行道德品质、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养成和教育。由于自身素质相对较低,在孩子进入初中、高中以后,多数家长对文化课的监管和教育有心无力。不少家长有唯分数至上的观念,造成对孩子的教育有失偏颇。第三,家长民主参与学校教育的意识淡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目前,民众的民主意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不强,广大家长缺乏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意识,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参与学校管理的合法权益。”[70]另外,我国尊师重教的传统由来已久,教师的社会地位高,家长对待教师更多的是“言听计从”式的尊敬与顺从,很少能客观、带批判眼光地审视和主动参与学校教育。

对孩子的教育影响主要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在现如今的教育背景下,学校教育发展更多受到了社会的制约,社会舆论以及家长的看法对学校教育发展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在2018年的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家庭、学校、政府以及社会对于办好教育事业都有责任。虽然在教育中,学校是最专业的机构,家庭和社会是非专业的,但是这三者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学校和家庭的结合才能让孩子健康成长。因此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重要,学校、家庭和孩子都不是孤立的,学校为孩子的成长提供平台,父母也因此参与到子女的学校教育,这种参与的过程也是父母肩负责任和行使权利的过程,有助于父母更加了解孩子的情况。家校协作的模式一方面使教育工作者更加全面了解学生的情况,学校和家长的沟通互动也能减轻教育工作者的压力,推动创新教育方式。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对于学生都同样重要,两者密不可分,接受家庭教育在先,学校教育紧跟其后,总体来说人的一生都在接受家庭教育。家校合作是一个常说的重要话题,被苏霍林姆斯基称赞为“最完美的教育”。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有了家庭就会产生相应的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伴随着家庭而产生、发展,这种家庭教育是生活中最为普遍、最常发生的活动,包含了家庭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的相互渗透和相互作用,因此呈现出的家庭教育有两层最基本的含义:一是“在家庭的教育”,二是“教育在家庭中”。前者是有形的、具体的,与学校教育在逻辑上是相通的;后者是平凡的、平常的,具有“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之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习近平指出家庭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学校和家庭教育密不可分,学校接力家庭教育,而家庭教育应配合学校教育,二者相辅相成,这样学校教育才能更有成效。家庭不仅是生活的起点同时也是生活的终点,它如黑夜中的北斗星,指引人前行;又如沙漠里的绿洲,给人带来希望;既是避风的港湾,也是栖息的场所。每个人出生后便与教育有了脱不开的关系,每个人都悄无声息地接受着家庭教育,又终身在践行着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是在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先有了家庭教育才有学校教育。就如同苏霍姆林斯基说:“学校教育如果没有家庭的配合,无论学校付出多大的努力,教育效果都会大打折扣。”[71]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不能独善其身,没有离开家庭教育的纯粹学校教育,也没有离开学校教育单独存在的家庭教育,教育是一个具有完整功能、体系顺畅又具有效率的有机整体。又如苏霍姆林斯基曾提及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不能单独存在,两者离开了彼此都不利于完成人才培养,而最完美的教育就是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结合起来。他将儿童比作大理石,而家庭、学校、儿童所在的集体、儿童本人、书籍、偶然出现的因素则是雕刻这个大理石的六位雕塑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72]但仅有家庭教育是不够的。学校教育不同于家庭教育,其职能的专门性、组织的严密性、作用的全面性、内容的系统性、手段的有效性、形式的稳定性与家庭教育构成了有机互补,从而保证了学校教育的高度有效。家校合作是一项崇高的事业,要努力营造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体系。我国的家校合作也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要遵循规律,立足实际,持之以恒。为实现家校合作,家庭、学校以及整个社会都应当积极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