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二)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我国教育事业在高等教育等多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是政府管理居多,管得过多过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健全教育宏观管理体制。因此政府要“放管服”,该管的管,该放的权利要放,构建企业、政府、社会新型关系,要让教育事业愈发有活力;改变原有的评价方式,通过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切实增加评价的专业性和客观性;创新教师管理制度,落实和扩大高校在学科专业设置、编制及岗位管理、教师职称评审等方面的自主权,对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特殊教育学校的老师要切实提高工资。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通过“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向学校、社会放权,完善督导体系建设,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大功能。在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同时,制定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