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小学缀法订正
2025年08月10日
四 小学缀法订正
师范学校定例,后期之末一年,除作文外,又有练习改文之举。其材料即以小学缀法之原稿为之。每两周一次,与作文间替施行。凡前节所论改作要义、缀法订正俱可参照。惟儿童之文,与成人有别。南任本科三年级时,尝著论以晓诸生,命曰改文臆说。兹节抄其意如下:
一、儿童之文,无浓重之词藻。改文者惟当相其程度,使之文从字顺而止。若稍有逞才之念,致受者茫然不解,此改便为多事。且汩其本然之美,大不可也。
二、儿童读书不多,无成句陈意拘其心手,往往造出不经见之妙句,未曾有之奇想。在作者亦必十分快意,无可疑者。改文者于此,自当别出一副手眼,为之申达其旨。若以出乎恒常而抹杀其文,大足阻其运思,真乃罪过。
三、儿童未知古文格调,遇改文言时,万不可用千锤百炼之句法,只顺适便佳。
四、改文不宜大段涂抹,亦不宜大段增广。此非惜墨如金也。盖多添之文,难得精警,其病犹小。而使儿童之注意力,集中于几段增广之处,反于全文沟通脉络之改笔,忽不注意,害事大矣。
五、话虽如此,设儿童之文,竟鲜清明可存之处,则亦非多加窜易不可。但所增广者,必宜与儿童程度相当,乃易领受。发卷时尤须详细讲说,使之洞明。
六、改儿童文,总批不可用比况语或笼统语。
全文不止此数条,此其要略所在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