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法教学之目的究应如何
2025年08月10日
第一节 读法教学之目的究应如何
如前章所述,现代读法教学,有各种各样的目的观。但某几种目的观,说是错误的,那也不能说;某几种目的观,说是最合理的,那也不能说。因为无论哪一种目的观,都有它自己的立场,它或是从学科的本质而立言的,或是从现代教育思潮而立言的,各有其特殊之说法。不过,这一种读法教学根本主张的混乱,对于读法教学的实施上,殊有妨碍。所以我们为读法科之实际着想,非明白确定目标不可。
读法教学之使命或目标,大概可有语言方面、文字文章方面、精神生活方面等几方面,可是要贯通这几方面,我们是非对现实的社会相着眼,而确定其使命或目标不可的。当然,学科的本质,是非注意不可的,但是我们观察时代之剧烈的变动,总非从现时的情势及将来的大局着眼,而确立明白的指导目标不可。
吾人须知读法教学,负有国语教育之重大使命。此重大之使命,如一言以蔽之,即由语言、文字、文章之理会与发表,以谋儿童人格之完成,并使其参与文化价值之创造,或者有人要说,儿童人格之完成,与文化价值之创造,乃是教育全体的目的,而并不是一种国语教育的目标。但是我们以为这种见解,过于狭隘,须知国民基础教育之学科,虽然分为十几科,但是各科互相依赖,而应共通达到此种“完成儿童人格”和“创造文化价值”之目的的。
更进一层,须问读法教学,应从什么地方去达到上述的使命。换句话说,就是读法科之指导的主力点,是在什么地方。现在如果用一句话来回答,那么读法教学之主力点,是在“国语之认识与运用”。但如比较周密地思考一下,则可有下列四个目标:
一、语学的训练。
二、读书能力的培养。
三、文学精神的修养。
四、社会精神的陶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