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法之眼球机能
读法实施的时候,眼球运动是沿着各行而进行的,但是我们如果把各行的运动,仔细观察一下,那么无论是继续或横读,眼球都不是平滑的运动,而是一种跳跃的运动,就是:最初在短时间内,注视一行之开头的某一点;其次迅速地移动到若干距离的地方,暂时间注视在某一点的上面;继续又飞速地移转到另一点的上面,在那一点上面又暂时停留着:读法的时候,眼球运动,都是这样进行的。
此种眼球运动之实验的研究,经休爱夷(E.B.Huey)、狄阿波(W.F.Dearborn)、爱特曼及陶琪(Erdmann and Dodge)等的努力,已经获得良好的结果。根据彼等的研究,各个人之读法,并不是对于一行中之文字一一注视而阅读的,乃是停留于某一点,阅读其近傍之二三字,再继续停留于次一点,亦在其停留之时间内,阅读其近傍之三四字,这样进行的。因此,眼球的筋肉,以一定的速度,徐缓活动,几为不可能的事情。至于眼球运动的速度,及眼球运动之停留的次数,则须根据各个人之读书能力及所读的材料而定,并无一定的标准。眼球运动停留的时间,大约为0.19秒至0.11秒;从某停留点到下一个停留点,其移动所需要之时间,大概是0.04秒至0.05秒。就是眼之停留的时间,比较眼之移动的时间,大约要长三倍。因为实际上文字之知觉,是在眼之停留时间内,而意义的了解,也是在这个时候,所以眼之停留时间,须较移动时间为长,那是当然的事情。又自一行的末尾到次一行的开端,这里面眼的飞跃时间大概是0.051秒至0.059秒。读物之内容,如较困难,则因理解费时,眼球之停留时间,就须延长;而停留之次数,亦须增多。儿童如与成人相比较,则停留之时间既较长,而次数亦较多。至眼球停留的时间内,所能够知觉的文字的数目,须看其文字之排列,是无意义的排列,抑系有意义的排列而不同,前者知觉之文字较少,后者较多。阅读无意义的排列的文字,眼球停留之次数,亦非增多不可。关于知觉的范围,须按其文字之排列,有无意义,而发生差异的一点,有很大的理由存在,现在就把它约略地说明如下:
眼球的网膜中,有二种细胞,一种是圆锥体细胞,一种是杆体细胞,均为视觉的真正器官,后者介在于前者之间。圆锥体细胞,离网膜之中心渐远,则其数渐减;杆体细胞则相反,离网膜之中心渐远,其数渐增。然而自眼球之后部,穿巩膜而入的一束的视神经,形成一精緻的神经网,分布于网膜(retina)的表面,不过视神经单独是不能发生感觉的,此补足其不备者,就是圆锥体细胞。至杆体细胞对于感觉之发生,是没有什么帮助的。故圆锥体细胞之分布最密的网膜的中心,即黄色点的附近,视觉最为锐敏,一离开中心,则其视觉力即随之而逐渐减少。然而在黄色点里面的中央小窝(fovea centralis),不过只有五分之一的毫米(millimetre)的直径,网膜影像之四分之三度以上,就不能包含在内。而且,就是黄色点横的直径也不过只有3毫米,所以也只能包含约网膜影像之11.25度。此其范围,约与普通读书的距离,6.3厘米(centimetre)的文字的广阔相当,故在其感觉最锐敏的部分内,所能投入之影像的文字,如果是一种无意义的排列,那么虽然个别的也能明确认识,但其范围颇狭,这是我们必须加以考虑的。所以投入影像于黄色点内的少数的文字及在其附近的少数的文字,无条件的能明白认识,但离开其中心渐远,则个别之文字,即逐渐不能看到,任凭你怎么想法,暗示此等文字的存在,然而结果终不能知觉。由上面的叙述,在生理方面,眼球一次停留之知觉的范围,我们已经知道其极为狭小。现在我们再可以从心理方面,加以一番的考究。
对于文字或特定物之认识,意识之统一的集中,是必要的,就是注意作用,是极重要的。但注意作用,必有一定的范围(span),如超过其范围,则同时对于其所超过之范围的注意,即不可能。此其注意的范围,对于无关系之印象,以五个至六个为限度。因此,无意义的杂乱排列的文字,假令其是映入于网膜中感觉锐敏的部分,然而对于此等文字之瞬息间同时的注意,在五个乃至六个字以上,究竟是不可能的,何况在网膜的表面上,必然还有那种映入于感觉不锐敏的部分的场合呢。不过注意的范围,由方法而改变,亦可使若干的印象,成为有统一意义的一个全体的东西,或者成为数个的集体,而作知觉的对象。就是已经存在着的若干的印象,在脑里使其相互间发生关系,形成一个集体,而作知觉的对象。此种集体,在其内部虽如何复杂,但一旦成为坚固的统一的全体,则同时间如数个的个物同样的,可注意五个乃至六个的集体。我们对于字母的注意的时候,也是像这样同样的心理作用而进行的。因此,在字母的场合,此种集体的构成,如系有意义的系统的字母排列,那么比较容易构成;如系无意义的排列,就比较困难,两者要发生这样一种心理上的差异。此种差异发生“肉眼”与“心眼”的区别,而在有意义的排列之中,就足以表示出心眼读法的构成。且当集合多数字母而成单字[2]时,纵令那种单字个别独立存在,亦能在一个统觉之下,如上面同样的认识到四字或五字。如系有意义的排列,而统觉易于构成时,即连二三个的单句,亦能同时认识。在此种场合,对于个别的文字不是一一加以注意,一一加以知觉的,而是为容易构成其全体的统觉起见,注意其全体的。对于个别的部分,是事后在心理上加以补充的。人们就是因为有这一种补充作用,得扩大其知觉之阔度而达到注意范围以外,故其知觉并不是纯粹的客观的知觉,而是纯客观的所知觉到的一部分和心理上事后所补充的一部分所结合而成的。此种补充作用,大概是以记忆的残像为基础之观念联合,为其主要作用。
但是低年级儿童的读法,因为他们缺乏统觉“注意之范围”的全体的能力,而且常将单字分解而为字母,所以几个的字母,在同时间认识的全体的兴奋,比较缺乏;而个别认识的兴奋,却很浓厚。因为,儿童对于阅读,分离的兴奋浓厚,全体的兴奋缺乏,所以他们阅读一个单字,比较阅读一个字母,要多费时间;而成人及程度较高的儿童,阅读一个字母,倒反比阅读一个单字要多费时间。关于读法时的认识作用,且待下节再行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