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精神的修养
2025年08月10日
第四节 文学精神的修养
读法教学之另一种的使命,我们以为是在“文学精神的修养”。要讨论这一点,务须先明了文学的概念。所谓文学的意义,常识上也很知道,但是要下一个定义,却很困难。如果最容易了解地下一个定义,那么也可以这样说:“所谓文学,是借语言文字,透过作者的想象及感情,而诉诸读者之想象及情感的表现。”因此,构成文学之内容的东西,是人们的生活。可是并不是人们一切的生活,都可以构成为文学之内容的,这甚如古来很多的美术家及哲学家等,说“自然的描写,不一定就是艺术”的意思同样的,人生的描写,不一定就是文学,所以“人生”的意义,是须有限制的。
究竟人们的生活,较优于其他动物者,是什么呢?作者的意思,以为一言以蔽之,还是在文化的创造——价值的创造。如果更具体地说起来,那么所谓人类相爱的精神、亲子之情、夫妇之爱、朋友之谊等,都是人生之贵重的价值的生活,并且因为此种人类相互的精神、亲子之情以及夫妇之爱、朋友之义等,有一种人人相互流通的普遍性存在,所以一部分价值的生活,得继续保持,经过久远而不朽。文学,就是使此种人之普遍的意义文字化并具体化的东西。此种具体的东西,含有人生之深切的意义,而且能够对于人们之感情的净化、情绪的熏陶,给与极大的影响。
在文学里面,我们除对于人类,发见其深切之意义外,对于自然,又发见其生命之所在,因而对于人生,发见其价值,而充实其意义,所以文学,实在是人类精神生活的宝贵粮食。并且我们因为欣赏文学,还可以解除功利的观念,而成为真正的“我”,及爱与同情的“人”。
根据上面的意思,所以小学校里面,利用读法教材,使儿童在作品中,吟味深妙的精神内容,确是读法教学的一种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