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文为背景之部分研究

第五节 以全文为背景之部分研究

前面曾经说过,从来的读法教学,因以文字语句为研究之对象与出发点,故集其全力于文字语句之形式与意义的教授,以为只要教以文字语句之意义,读法教授之任务,即算完了。其对于全篇文章之意义的教授,亦必须先教以文字语句之意义,然后再去教授文章之意义。如果儿童在教授课文之前,进行预习,那么第一必须先将不认识的文字语句摘出,再检查辞典,将此等文字语句之读法及意义,记入于摘记簿中。有的教师竟认为学生能够这样自己预习,就已经养成了良好的学习态度。

吾人试一想实际社会之读书生活,阅读新闻杂志,是不是先将不认识之文字语句摘下来,再检查辞典去找寻其意义,然后再去理解新闻杂志中之记事的意义的呢。接到亲友的书信,是不是先将不能阅读的地方,研究明了以后,再去把捉书信之意义的呢?我们可以断定地说一句,像这样的干燥无意的读书,在实际社会生活里面,是没有的。然而,从来小学里的读法教学的实施,却大多利用这种不切实际的干燥乏味的方法,强制儿童学习,此实谬误之至者。此种谬误的教学方法,其发生之主要原因,即在读法科上以文字语句作为教学之对象。吾人所主张之读法教学之唯一重大的对象,如前所述,不是文字语句,乃是文章。欲了解文章之意义,对于组成文章之文字语句之意义,固非研究明了不可,但其研究之目的,却有不同。我们无论从日常的读书生活方面说起来,或者从读法教学方面说起来,文章之意义的了解,总是第一个重要的目的,文字语句之意义的了解,并不是最后的目的。当然,在读法教学实施的时候,是必须使儿童吟味文字语句,但这乃是为更进一层了解文章之意义,而探究文字吟味语句的,而并不是研究从文章分离出来的文字语句,就是读法教学之第一个重要的目的。而且真正要想研究文字语句之意义,如果不是以文章为背景,是不彻底的。与文章相分离的文字语句,固然也有意义,但此种意义,乃是一般的固定的概念之意义,没有生命的意义。文字语句只有组合于某种文章内部的时候,始能表现其有生有色的意义。研究文字语句,如以文章为背景,始能发生唯一无二的意义。同是一个字,同是一句语句,按文章之用法,而有种种之意义,所以只有以文章为依据的时候,才能显示其真正之意义。

吾人日常之读书生活因以明了文章之意义为目的,故能发生浓厚的读书兴趣与欲望,每天等候新闻报纸之心中的殷切的情形,和阅览文艺作品之手不忍释的现象,也都是因为有欲明了其意义之欲望与兴趣在驱使的缘故。读书之动机,实在除利用文章之意义以外,没有方法能够引起,而在读法教学上也是同样的,须利用文章之意义,以引起其动机。儿童对于读法之兴趣,在文章之意义上活动,因其对于文章之意义的探究,感觉有趣,故随其兴趣之浓厚,不知不觉中去研究文章中之文字与语句,或者感觉文字语句之意义了解的必要,而自然去研究文字语句了。

上面所说的文字语句之部分的研究,以文章全体为背景的方法,就是全文法之第四个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