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之种类

第三节 文字之种类

第一项 文字之一般的类别

现在世界上流行最广的文字,可大别为两类,就是:

一、表意文字。

二、表音文字。

所谓表意文字者,就是一个特殊的字形,配合于有意义的一个事物的文字,例如一义一形一音。我国的汉字,概属于表意文字。

所谓表音文字,原来与事物之意义无何等之关系,以形成语言之要素即音为单位,对于各个音,而规定其一个一个的符号,由此种符号之总合,即可构成各种事物之名称。此种表音文字,亦即所谓拼音文字,如欧美之文字,即属于表音文字。

第二项 汉字之类别

汉字之起源,据说是在五千年以前,由仓颉发明之。但吾人亦不能相信汉字为数之多,在发明之当初就有的,而一定是后来随社会生活之渐趋复杂,人类知识之渐趋进步,而逐渐增多其数量的。

汉字之数量,根据字数最较完备之《康熙字典》中所载者,共有四万六千二百十六字,但自此书编成,至今已有二百多年,汉字之数更有增加,故现今汉字之总数,恐已在五万以上,其数量实在可称浩大。

汉字之种类,可大别为六种,就是所谓“六书”。“六书”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等六种的文字,兹即分别叙述于下:

(一)象形文字——所谓象形文字,是模拟有形事物之形态而造成的文字,例如img(日)img(月)等字是,概为汉字之中最早创造之文字。

(二)指事文字——指事文字,亦称符号文字,系对于表示事物之关系的无形的事实,所创作的符号,概用点、书、圈、钩等符号,例如img(上)img(下)二字,其长画表示假定的标准线,短画表示标准线之上和下,由此以表示“上”与“下”的意义。

(三)会意文字——会意的“会”字,是“合”的意思,“意”就是“意义”,所以“会意”的意义,是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以造合成一个字,用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成的意义,以表示这一个合成字的意义。例如合“日”“月”两字为一个“明”字,合“木”“木”两字为一个“林”字,合“人”“木”两字为一个“休”字,合“刀”“牛”“角”三字为一个“解”字……这些合成字都属于会意文字。

(四)形声文字——形声的“声”是表音的符号,可以称为“音符”,实际上就是古时的“注音符号”;形声的“形”,是表意的符号,可以称为“义符”,所以所谓形声文字,是两个字或两个以上的字相结合,其一部表示意义,一部表示声音的文字。例如:“江”“河”“桐”“铜”“洞”等字,其水、木、金等之左边,即为义符,用以表示意义者;“工”“可”“同”等之右边,即为音符,用以表示读音者。

(五)转注文字——所谓转注文字者,乃是由其文字原来之意义,辗转于其他之意义的文字,由此转注之方法,可使一个字有数个意义和数个读音。例如:“音乐”“喜乐”两词中之乐字,其读音和意义均不相同;有长的意义的“长”字,转其意义而为“长幼”“长官”等,均属于转注文字。

(六)假借文字——假借文字,是不顾文字之原来的意义,只假借其字音,以表示其他之意义的文字。换句话说,就是把以前所有的字都当作注音符号用,以表示其他事物之意义,即《说文》中所谓“本无其事,依声托事”者是也。例如“飞鸿”可以写作“蜚鸿”,“仿佛”可以写作“放物”,此固为假借文字。而外国之国名、人名及地名等之翻译名字,以假借汉字而表示者,亦均可看作为假借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