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与理解之关系

第三节 速度与理解之关系

速度与理解之关系的实验研究

在读法心理学的研究上,从来最有趣味的问题,是读法之速度与意义理解之关系如何的问题。实际教育家之常识的见解,以为速度与理解,总是一种反对的关系,即消极的相关,然而根据学科心理学家之实验的研究,并不如此,他们发见阅读速的人,与阅读滞缓的人,其意义把捉,几无多大差异。且读者经练习之后,其速度一有增大,则意义把捉的正确性亦增大。盖因读法速度之增大,即足以提高其注意力,结果大的读法速度,即伴有大的意义的把捉。兹特将此关系之实验研究的结果,列举数例于下,以为明证:

图表9 自九月至五月之读法能率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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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华尔多(K.D.Waldo)之研究:上图系表示自九月至五月之读法能率的进步状态的。根据这一个结果,可知读法上之速度的进步,与意义理解能力的进步,是借练习而随同进步的。并且可知低年级读法速度的增进是可能的;而随速度之进步而进步的意义理解能率的增进,也是可能的。

(二)阿勃林(O'Brien)之研究:下表是阿勃林以增进默读速度为目的,在三十九日内,实施特别练习之结果。从此结果看起来,速度的增加是很显著的,平均近于50%;同时了解一方面,大体上亦表示出进步的状态。

图表10 三十九日内实施速度练习所得的速度和理解能率的进步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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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达启(Starch)之研究:斯达启氏曾对小学各年级之儿童,按照他们的读法速度,分为六组,而实验速度与理解之关系,其所得结果如下表:

图表11 速度与理解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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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一个结果看起来,可知速度大的儿童,亦能以其速度为比例,而理解其所读的内容。速度特别滞缓的第一组,在一秒钟内的速度,平均为1.2字;而最速的第六组,在一秒钟内的平均速度,为4.9字。理解对于速度的百分率,第一组为46%,第六组为37%。现在如果以第一列的数字,与第二列的数字相比较,则第六组之阅读,速于第一组四倍,且能回忆的字数,又多于第一组三倍又三分之一。就是第一组与第六组的速度,是一对四的比例;理解力方面,第一组与第六组,是一对三又三分之一的比例。从此结果,即可大体上推知读法速度大者,则意义把捉的能力亦必大。

(四)贾德(Judd)之研究:美国贾德博士曾将格利维兰特的学校的儿童1831人分为三组,而研究读法之速度与理解之关系。在其全体记录中,选择其读法最速者25%,合为一组而为“最速”的一组;选择最慢者25%,为“最慢”的一组;又以剩留下来的普通的50%,为“中间”的一组。又意义理解方面,也同样依照测验的结果,以最好的25%为“优良者”,普通的50%为“中等者”,最不好的25%为“恶劣者”。这样,每一个儿童所表示出的成绩,必定归属于下面的九种之中之任何的一种:

速度——最速 质——优良者A

速度——中 质——优良者B

速度——最慢 质——优良者C

速度——最速 质——中等者D

速度——中 质——中等者E

速度——最慢 质——中等者F

速度——最速 质——恶劣者G

速度——中 质——恶劣者H

速度——最慢 质——恶劣者I

为使上面测验分类的结果,容易了解起见,贾德博士曾作成下面这样的一个图。图中所绘之圆圈中的数字,系表示各该栏之相当的人数的百分比的;圆圈之大小,系按照人数之多少而定的。根据这一个圆,就可以很明白地知道理解优良的读者,不常常是滞钝的读者;理解恶劣的读者,未必是阅读速的读者。当然,在优良的读者之中,亦有速度滞缓者;速度大的读者之中,亦有理解恶劣者,绝对的确立一定的规则,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是,就一般而言,速度之大,与理解之优良,有很大的关系;又速度之小,与理解之恶劣,亦有积极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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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12 速度与理解之相关

速度与理解之相关的理由

从上面几个实验的结果看起来,可知读法之速度与理解,有积极的“相关”,但在此须问其“相关”的理由究属如何呢?如上面前章所述,儿童的读法速度,乃是儿童之读法机构能力的指数。就是所谓“能够速读”,乃是当阅读时儿童能够克服重要的机构上的困难;而读法滞缓,乃是读法的过程,不绝的为机构上的困难所妨害。现在我们如果对于速度与理解之关系发生的情形,加以考虑,则读法滞缓者,其注意作用,为读法过程之困难之处所吸收,而不能趋向于内容的了解,然读法迅速者,则因读法机构的熟练,注意作用能集中于内容的了解。

其次,读法迅速者,不仅能集中其全部注意于理解方面,且对于各个字、词、句等之分离的意义,融合为全体整个的结构的机会,也较迟缓的读者为多。例如当把捉一节之意义的场合,并不是注意于一节中之各个字、词、句等,而才能把捉其全节的意义的。各个字、词、句等,乃是全节的组成要素,阅读之进行,是非着眼于其全节之大意不可的。在节的组成单位的字、词、句等的意义之间,欲设建适当的关系,其各种的意义,是非借读者之注意的先驱作用,而正确地迅速地联结不可的。对于这一层,直接记忆的作用是很重要的。休爱夷(Huey)在其所著《读法之心理与教育》一书中,曾如下面说明内部语言之初步记忆(primary memory)的作用:

“……对于读者听者,将其所收得的东西,诉之于各瞬息间内部语言之初步的记忆,是极重要的。如果读者或听者没有此种初步记忆的能力,则其所读之文章,或所听之语言,就不能发生了解的作用。但如其所读之文章,能极多地诉之于此种记忆,而记住之,则注意之作用,才能随之而前后进行,其不必要之部分,就能不加犹豫地把它舍弃;以助其全部意义的把捉,并能悉照其自己之意见,而将文章中之意义,收集于意识之中心点……。”(意译)

在这里休爱夷所说的“初步记忆”的作用,就是“直接记忆”的作用,所以要使读法之意义的理解迅速,应以此种“直接记忆”之活动锐敏,而注意之作用又深而广,为其要件的。

又干尔福特(J.B.Kerfoot)在其所著《读法之方法》一书中,对于读法之速度,与理解之关系,曾举出下面的三个疑问:

一、当我们阅读的时候,不吟味每一个字所具有的意义,这是什么缘故呢?

二、如果对于每一个字,个别的吟味其意义,则阅读就不可能,这是什么缘故呢?

三、我们当阅读时,控制单字之解释,究竟应该采用何种实际方法呢?

干尔福特对于上面的疑问,引用电影的例,以为解答:电影的软片(film),是集合多数个别的照片而成的,原来是一个一个的分离着的照片,不过因此种照片是连续的极迅速地表现出来的,所以就成了电影。在银幕(screen)上所表现着的影像,也同样是一个一个的分离着的东西,因为是与放映的时候,同样的速度(每秒约20张),连续地表现出来的缘故,所以观者的知觉,虽然明知其实际上为个别不同的照片,然而总认其是连续活动着的电影。读法的过程也与此大略相同,在书本上的字,好比是电影软片的一个一个的照相,电影之开映,每张照片以每秒约20张的速度而活动,则一分钟内应该活动约1200张的照片。读法之进行,普通的读者,以普通的读物,阅读300个字一页的读物,一秒钟大概可读5个字。在此短时间内,联结各单字,使成为整个的意义而实行阅读,其与电影中软片映演的场合,实在可说是完全同样的状态。明白上面所说的道理,则干尔福特氏所举的三个疑问中的前两个,自然可以了解了,就是:

(一)眼球每秒钟以5个字的速度而进行活动,则在此时间内,一个一个地去吟味其所读的字的意义,当然是不可能的。

(二)如果吟味一个一个的字,在一分钟内假定吟味十个字左右,则亦或可能,但如此则意义之认识即趋滞钝,且在吟味之时间内,无关系之意义、记忆、表象等,即层出不穷的发生出来,读法之过程,即陷于混乱之状态,意义之连续即大受妨碍,大意之把捉,也自然不可能了。

以上是干尔福特氏的说明,但我们现在可以把速度与理解之关系下一个结论如下:读法迅速的读者,一方面对于一节文章之最初的部分,很显明的具有其意义的印象;同时一方面在思考着一节文章中之最后部分的意义,但是,读法滞缓的读者,一节文章的最后部分,尚未读到,而一节的最初的一部分,却已忘记其意义。又读法速的人,在一节中所表现出来的意义,能完全与自己之意识相融合;而迟的读者,这一点是不能的。

但是,读者须知速度与理解之关系,亦按训练之方法而异:贾德(Judd)博士曾将测验所得的格利维兰特市的学校儿童1831人的读法能率,与其他十三都市的儿童的读法能率相比较,其结果,格利维兰特市的儿童,各年级的读法速度均较优越,但理解方面,则劣于其他十三都市之儿童。试看下面两个表,就可以明了其状态。即格利维兰特市之儿童,读法之速度较大,但理解较差,一见使人觉得速度与理解之一般的关系,是相违反的。贾德博士对于这个疑问的解答,以为是在各年级,对于速度与理解之指导上的努力有所差异的缘故。现在如果将速度与理解,适当地联合起来作一图表则可以同一的曲线以表示之。下表以横线代表读法的速度,以纵线代表理解的能率。由此表知格利维兰特市之二年级儿童的速度,每秒约2字,而其他十三市儿童之读法速度为每秒1.5字。反之,格利维兰特市之儿童的理解能力,在二年级为25,而其他十三市之儿童的理解能力,则为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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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13 读法速度之比较

在此表上,如把格利维兰特之曲线的上升,一加考虑,则自二年级至四年级,在速度方面,表示出迅速的上升,其曲线虽然是不规则的,但是横的伸出去却很长;在意义理解方面的曲线,也是不规则的,自二年级至四年级之间,稍稍有点发展,自五年级以上,意义的理解能力,渐次发达,至六、七、八年级,进展更速;但速度方面,却没有多大的进步。另一方面,其他十三市儿童的曲线,则完全性质相反,自低年级起,无论速度与理解能率,都表示出正确的进步状态。在中间的学年,两者的关系,稍有变化,至高年级理解力表示出极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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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14 读法理解能率之比较

上面格利维兰特市之儿童,所以速度方面较为优良,而理解方面较为低劣的原因,是由于格利维兰特市之儿童,对于理解能力方面之训练,不十分注意,而对于机构之训练,却极注重,其结果速度方面,有极大的进步,而理解能力方面,却不及其他十三都市的儿童。因此,在读法的指导上,务须一方面注意读法机构之熟练,同时一方面还须特别注意其理解能力之发展。

在这里,贾德博士之测验的结果,并不是与前面所述速度与理解之一般的关系相违反的,是因指导方法之不同而发生此种差异的。由此,可知读法之速度与理解在教学之实施上,是应该注意使其调和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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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15 各年级之速度与理解的发展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