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法之特征
全文法之根本概念,前面曾加叙述,但欲彻底了解全文法之理论,则非再加详细之说明不可。日本教育家竹泽义夫氏,曾根据日本国语教育之权威者垣内松三氏之名著《国语之力》的理论,而说明全文法之意义如下:(参考其所著《读法教育之新潮》)
“读法教学上第一所要求的,务须是正确的理解并把捉自己所读的文的意义。作者在文中所写的东西,务须作为读解文章之出发点,全文法(sentence method)之着眼的地方,就在以文为目标,而把捉其意义,对于断片的文字语句之分析解释,则从文章全体的关系上面,加以研究。”
又竹泽义夫氏在其所著《读法教育之新潮》一书中,列举全文法之特征,为下列四点:
一、以把捉“文”之大意的心向为基础。
二、以“文”之形式内容的一致观为立场。
三、不论何时,将“文”作为全体统一的东西,而加考究。
四、特别重视思考活动。
但高桥喜藤治氏在其所著《读法教学之实际的新主张》一书中,列举全文法之特征,为下列五点:
一、以“文”之本体的考察为出发点。
二、从“文”之整个的全体之中,考察部分。
三、以“读”与“意义”之一元的见解为立场。
四、文字语句之分析研究,以“文”为背景。
五、以生命的本质的观点,览赏“文”。
高桥氏并谓:“全文法因为从文之本体作出发点,而且由全体而研究部分,故与从来以文字语句之“注解”作出发点的方法相比较,完全是一种相反的教学方法,就是从来所行的方法的终点,正是此种“全文法”的起点。且读法教学上,一字一句之解释,如不将其前后之意义与文章全体之本旨,放入心目之中,则其结果易陷于抽象的一般的解释,但如以全文为依据,而解释字句,则在文意之关联上,可具体而特殊地了解字句之意义,而读法之生命的价值,亦可想见矣。文既然作为全体的东西,而以生命的观点,加以观赏,则文之本质的意义,亦自可了然;作者之精神,亦自然可为考察批判及欣赏之对象;而读者之生命的发展的原动力,亦自可形成矣。”
上面所述竹泽氏与高桥氏所举之全文法的特征,似以高桥氏所举者,较为具体而明了,故本书拟即根据高桥氏所举之五大特征,分别详论全文法之理论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