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读法教学方法之变迁

第一节 欧美读法教学方法之变迁

读法教学先从字母教起的方法,即所谓字母法(alphabet method),在西洋自希腊、罗马时代起,至40年前为止,为一般所普遍采用,即至今日,亦尚未完全废除。此种读法教学方法的设施,儿童最初开始读法,须先学习大小字母的名称及其顺序,有时此种工作须消耗几个月,甚至一年、数年的时间,所以是一种极痛苦而乏味的方法。待单独的字母学会之后,然后学习字母组合之拼法与发音,如ab,eb,ib等,再继续学习三个字母之组合的拼法和发音,如glo,flo,pag等,在往昔的读本之中的最初的几页,就充满着这些字母的组合。三个字母的组合学习以后,才学习单缀音的字(monosyllables),更进而学习字母较多的字。

字母法在欧洲站在声音学方面,早有所修正。据霍尔(Hall)在其《如何教读法》(How to Teach Reading)一书中说:1534年,依凯尔赛曼(Ickelsamer)氏就有一个改进字母法之方法,就是将动物的画,动物之印刷着的名称,及发音最类似动物之叫声的字母,放入于并行栏内。例如:对于一只狗的画,放一个类似狗叫的R的字母;对于一只鸟的画,放一个类似鸟鸣的Z的字母等。自此以后,还有修改字母法的方法,例如:使A的一个字母,与Apple一字发生联想作用;B的一个字母,与Boy一字发生联想作用等,在那个时代,我们还可以看到各种表示字母之声音的模仿的绘图,例如:画一只牛叫的图,而表示M字母的声音;画一个儿童追逐小鸟的图,而表示Sch的声音。德国的自然教育学者,使儿童们用他们的服装和动作,去摹拟字母,例如F一字母,以儿童戴首铠,着大的硬领,及踏高跷的装饰去摹拟;W一字母,以儿童弯曲其身体作W形去摹拟等。上述种种的方法,其结果之一,使儿童对于字母之声音或其视觉之形态发生特别之注意。拼字对于读法之开端,并不是一种唯一的最好的方法,这一点的发觉,德国较美国要早得多,然而拼字的方法(spelling method)在德国一直到19世纪还有它的地位。

除上面所说字母用图画解说以外,世界上最早的附以图画的学校读本,恐怕要算孔美纽斯[1](Comenius)的《世界图解》(Orbis Pictus)了。此书之内容,含有世界各地所有的主要事物的图形,及人们的职业图画,共有150个以上的铜版图,发行于1657年。此书为当时欧洲最普遍的读本,延用至百年以上之久。美国教育家李端(Reeder)在其《学校读本之发展》(Development of School Readers)一书中说:“此书为世界实物教授之最初的尝试而为读法教学上之文字法(word method)的开端。”故此书曾被译为10种欧洲文及4种亚洲文。

1791年所出版的盖狄克(Gedike)的初学课本中,就主张未教字母之前,先教单字,因为读法教学之自然的顺序,乃是由全体而达部分(from the whole to the parts)的。但是这一种主张,对于ABC方法之实施的改变,并不发生显然的影响,一直到杰哥多脱(Jacotot 1770—1840)提倡文字法(word method),作为其理论体系之一部,而阐明文字法之理论的时候。

在美国,恐怕要算1828年出版的《华雪斯端的初学读本》(Worcester's Primer),是最初的根据字母法以外之教学方法,而编成的初学者读本。该书之作者,在其序文中曾这样说:“大概在开始读法教学以前,儿童们知道字母,是并不十分重要的。儿童们学习读法,可先观察字之形态,听字之发音,看插画中之字的意义,而教学单字的读法。然后才可以继续去教学单字之分析的工作,及组织单字之字母。”白姆斯坦特(Bumstead)氏在其1840—1843年所出版的《读本丛书》的第一册中,竭力主张单字法,且以为在学者能够阅读字以前,教师不当叫他们去学习那个字的拼法。荷拉斯蒙(Horace Mann)氏也曾多年提倡文字法,并且嘲笑如《惠勃斯端的拼法课本》(Webster's Spelling Book)中,en-o—no,pee-you-tee—but,tee-aitch-ee—the.……等,开始读法时的教学方法。1790年美国华盛顿特许专卖局局长沙恩登博士(Dr.Thornton)发表意见,主张字母应按其声音,而命以名称,因声音较字母为多,所以他特别介绍他的新字母,作成发音的系统(a phonetic system),以补充其缺乏。但是,ABC的方法,及由拼字开始的读法,虽有上面所说的种种的反对,却只不过受到一点小小的影响,而仍得实行如初。

《模范读本》(Normal Readers)的著者威勃(J.Russel Webb)氏,对于文字法(word method)之采用,尽过极大的力量,故至1870年文字法才为美国各处之进步的教师所采用,自此以后,即渐趋发展。

除上面所说文字法去排斥字母法以外,乔圣教徒(Jansenists)早早所应用的声音法(phonic method),也帮助文字法去排斥字母法。在声音法的教学实施中,单字是由形成该单字之各个音的连续(succession)的发生而拼成,因英语有44个以上的音,所以为使音的组织完全起见,必须在通常的26个字母上面,加添新的特殊字母(new characters)。儿童们如果能够像排列在一个单字中那样,连续的发出所有字母的各个音,那么他们就一定能够自己读出所遇见的新字的发音,这是声音法远优于文字法的一点。至于字母法,虽知道或能够说出字母之名称,但对于新的单字之发音,仍无帮助,这是很显然的事实。故声音法曾试行于美国各地,且一时曾获得极大之成功,发展至变为发音法(phonetic method)而极有名,直至1870年雷夫博士(Dr.Edwin Leigh)出版其《发音缀字论》(Pronouncing Orthography)。至雷夫博士之方法,乃是将各个字母都给以各种特殊之形式(forms),以表示其不同之发音,而此种特殊之形式,都是由普通之字母的形式稍加修改而成的,其无音字母也印刷上去,但是印在小字母之行列中。此种方法,曾被采用于雷夫博士所著之《读本丛书》,及麦克·朱焕(Mc-Guffey)等的《读本丛书》中,且曾被介绍于圣·路易、纽约、华盛顿、波士登及其他大都市中之各小学校,而获得极大之成功,但为时甚短,后即为一般所不愿采用,其原因即因此种所谓“发音印刷”(pronouncing print),对于每一个字母,须有一种不自然的严密的检阅,所以起初学习的时候,于双目标为艰难,除此以外,此种方法的缺点,对于印刷业者,颇为困难;对于读者,足以移转其阅读时之注意;且因应用两种字母,又足以使读者眼目晕迷。

全文法(sentence method亦称语句法),于1870年,已实行于美国各处,其主张实于彼时以前,早为少数作家所提倡。至1885年或1890年以后,才为一般读法教育界所采用。

自1890年以后,在美国又发生上面所说的各种方法的改良方法与混合方法,和使儿童发生兴趣的方法,及使读法教学之初步,与书法、图画、算术等,发生联络关系的方法。总之,如雨后之春笋,各种方法同时发生。而上述数种方法,因采用较为普遍,故为明了欧美读法教学之变迁的形迹起见,特加以简略之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