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法之性质
2025年08月10日
第四节 文字法之性质
1657年孔美纽斯之《世界图解》中最先被应用的文字法(word method),后来有许多的改良者,如法国的杰哥多脱(Jacotot),美国的华雪斯端(Worcester)和荷拉斯蒙(Horace Mann)等,加以修改采用。但此种文字法在美国一直到1870年,采用者尚极少,当时只不过少数进步的教师,在美国各地开始应用。
《世界图解》中之图画的作用,是在暗示图画下面所印刷着的名称,而不用一般乏味的拼字方法。在文字法的读法教学设施中,字之整个的音,使与字之整个的视觉的形象(the word's total visual appearance)相联结,其提示整个的字音好像观察任何他种整个的物体的时候,其物体的名称,整个映浮于心中那样的情形。儿童们学习一个字的名称(the name of a word),其速度正如学习一个字母;其认识整个的字的速度,也正如认识一个单独的字母。一个字并不是许多字母的总合,也并不是仅仅许多字母之音的集积,一个字的视觉的形象,实际上也并不是许多字母之形象的总合,而是有其本身之固有的特征的,所以文字法,是须推动字之学习的整个过程的方法。
文字法在现今读法教学上为一般所普遍采用,但时常与发音法、全文法或其两者联合施行,此种方法之目的,全在文字之习得,我国之注释方法,实亦与此法相类似。然而实际上儿童对于文字意义之教学,最好应该以文章为依据,所以我们最好当理解文意遇着必要的时候,去尽力教以文字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