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学的训练

第二节 语学的训练

儿童出生后,在家庭的环境中,模仿父、母、兄、姊等的言语,而发表自己的思想情感。此种语言的理会和运用,对于儿童,是自身生活上必要的条件。然而儿童的语言能力,自以家庭为中心,进到小学一年级入学为止,渐次满足其要求,其所进展之程度,也不过使其自己在生活上,没有感觉到不自由罢了。所以小学里的读法教学,务须以使儿童理会正确的语言,并提高其利用那种语言,自由发表自己之思想情感的能力,为其第一个目标。在国家方面,作为一个教育政策,而重视国语教育,亦毕竟须由正确的语言之普及统一,始可以谋民族精神之培养,及民族文化之进展。

如前面所说,小学一年级初入学的儿童,其所已经学得的语言,只足以应付其生活上之需要。那么此种儿童以后到修了六年的小学教育为止,究竟要提高到怎么样程度的语言能力呢?当然,在较高年级时的程度,是和一年级不同的,在语汇的数量方面,也一定要进步许多。但是,讹言、土话、声调,尤其是语言的发表方法等的运用方面,在实际上究竟有多少程度的进步可以看到,恐怕也很难说。或者较高年级与一年级之语言的程度,竟并没有多大的冯隔,也未可知。

如欲彻底实施语学的训练,其应特别注意者,可有下列五项:

一、朗读。

二、发音。

三、声调。

四、语法。

五、听写。

发音的矫正、方言的改正以及标准语的统一等,属于语学训练方面的事情,在现今小学校里的读法教学科上,辄为一般小学教师所不注意。他们过于尽力于诉诸视觉的指导,而对于诉诸听觉的指导,则付之缺如。像发音及声调等,务须注意指导,而使儿童锐敏地觉悟到他的发音不正确,及声调的恶劣。现今国语教育上,所谓“文章之音律(rhythm)的内听”(如音律欣赏)也毕竟是诉之于耳的指导。读法教学,如果能够随时一方面实行口诵,同时又使其利用听官,那么一切自然可以体得。

总而言之,语言的训练、语学的训练,为社会生活之一般的基础,在小学读法科上,当然是一种必须担负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