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故事与传说

二、民间故事与传说

民间传说是同一定历史人物、历史事件以及自然风物(山、石、河、湖、花木、虫、鸟等)、人造古迹(桥、井、庙、楼、钟、塔等)、社会习俗等相关联的一种故事。传说以历史的、现实的事物为中心来展开叙述,内容上大都包含着某种历史的、实在的因素,因而在叙述上,也就有着明确固定的时间、地点和人物;常用种种手法渲染其真实可信性;因人因事而异构造具体情节,不采用“三段式”等程式化的叙事手法。这些都是民间传说有别于故事的地方,据此可以将许多传说和故事划分开来。丁乃通在《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导言》中就提到,“大多数中国口述故事不仅能从它们的情趣和语气,而且也可以从它们在社会和文化里的功用上,与传说区分开来”。将民间传说和故事做比较时,是可以用历史性、可信性来说明它的基本特征的。然而,我们不能将民间传说体裁的历史性绝对化。国内外有的民间文艺学家认为传说是历史的,而故事则是文学的,简单地以此作为两者的界限,有失公允。钟敬文先生在《传说的历史性》这篇短文里写的一段话是很精当的,他说:

一般的传说,是依据着一定的历史事实所虚构起来的故事。这原是跟一般的神话、童话相像的,但是由于在叙述的形式上它往往关联到实际的历史上有名的人物、事件或真实的地方、事物,它就好像特别具有历史的性质。其实,除了很少数是历史上的个别事件或著名人物轶事的加工结果,过去的传说绝大部分是一种根据一般社会历史所提供的素材的文艺创作,其中不少还是幻想性很强的创作。

中国著名的四大传说——孟姜女寻夫、牛郎织女、白蛇与许仙、梁山伯与祝英台,即属于上述并无多少历史依据,主要出自艺术虚构,却被渲染上某种历史色彩的故事。

传说和故事的界限在一般情况下是明显的,但有时也难以区分。同一篇作品,既有人把它看作故事,也有人把它看作传说,这样的事例很多。牛郎织女本是我国四大传说之一,故事学家又把它作为流播全世界的天鹅处女型故事之一来研究。这种情况的出现,除了同人们对传说与故事体裁特征的认识不一致之外,还同传说与故事这两种体裁存在互相转化的复杂性有关。这种复杂性早就被国际上的民间文艺学家所注意,我国学者也发表了一些探讨这个问题的论文。

互相转化,一是故事传说化。故事体裁本来是以通称的人物、广泛的背景来展开叙述的,有时人们让它落脚到一个地方,同具体的人物、确定的背景、实际的风物联系起来,具备了传说的特征,于是故事传说化了。例如《田螺姑娘》,叙述田螺化作美好女性,同农民结合,创造幸福生活的故事,本是一则典型的童话,可是晋人《搜神后记》中所载的《白水素女》,把故事发生的地区确定为“晋安郡”,说男主人公叫“谢端”,还说螺女回归天河后,谢端建祠祭祀,因而至今留下“素女祠”;唐代皇甫氏《原化记》中所载的《吴堪》亦叙此事,地点变为“常州义兴县(今江苏宜兴市)”,男主人公换作“县吏吴堪”。这就是故事向传说转化的一个典型例子。这个传说化的故事一直流传至今,《中国地方风物传说选》中的《螺女江》,即从上述故事演进而来,男主人公的姓名仍叫谢端,因他俩的结合遭到玉帝迫害,螺女化为田螺,沉入江中,因此人们便称这条江为“螺女江”,田螺化成的洲子为“螺女洲”。一些广泛流传的故事,人们出于对主人公的同情与喜爱,常常把他们拉扯到自己的家乡安家落户,并以煞有其事的态度对故事加工渲染。这在中国民间文学中是很普遍的一种现象。

也有逆向转化,将传说变为故事的。英国民俗学家哈特兰德在《神话与民间故事》中,早就揭示出这个现象了。他说:“有时传说可以转变得使人不知它属于何地,且不知是何人的经历。像这样成了新家,便有了存在活力,完全脱离了特有人名和地名。换一句话说,这已成了童话了。”[7]《弃老国》的演变就有这种情况。汉译佛经中的《弃老国》,叙述“过去久远,有国名弃老。彼国土中,有老人者,皆远驱弃”。后因天神降灾,一幸存老人以丰富智慧转危为安,于是国王“即便宣令,普告天下,不听弃老,仰令孝养”。从此用“敬老”代替了“弃老”的习俗[8]。这是一个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反映人类对待老人习俗之转变的传说。它流传到全世界之后,有的改换了背景和人物,如湖北省十堰市的《斗鼠记》,说古时位于鄂西北的麇国有一条这样的法规:凡是上了六十岁的老人都得送进“自死窑”,某大臣偷养老父,为国立功,这才废除这一陋俗。至今人们还能指出那个被称作“自死窑”的漆黑山洞。它仍以传说的面目流传,所反映的可能是一种实际上遍及全世界的习俗变迁。但也有许多异文,完全脱离具体的背景、人物,趋于泛化,转变成一种道德教化故事了。河北的《金毛鼠》开头讲:“相传我国古时候,曾经实行过人到六十岁活埋的制度。”非洲的《孝敬的儿子》开头讲:“从前有个头人,没有人喜欢他,因为他对老人和妇女很坏。”不仅背景、人物泛化,故事情节也趋于程式化,均以老人解难题为中心。显然,它已完全具备故事的特征。

故事化的传说和传说化的故事怎样分类呢?李扬的《试论民间传说和故事的相互转化》一文中说,由于民间传说向故事转化的结果,仅存原传说的主要情节,具备故事的特征,“因此传说转化为故事的各种类型都应列入民间故事一类中”。至于民间故事向传说转化,“既然具备了传说的特征,还是应当将它列入传说类,但应将它作为传说中一个特殊的类型来加以关注和研究”[9]。这个意见从理论上说是可以成立的,但在选编和研究的实际工作中却难以行通。我们以为还是把这类具有转化特征的作品,作为一种特殊的“两栖”类型来处理较为合适,即不论是传说化的故事,还是故事化的传说,都容许人们把它既作为故事,也作为传说来处理。把《螺女江》作为地方风物传说来选编是可以的,同时它也是田螺姑娘童话的一个类型。如按情节型式来分类编排故事,只要基本情节类同,不论是原型故事还是经演变而带上传说特征,或由传说转化而来的,均可作为同一作品的异文归并在一起,以利检索和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