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述

第一节 概述

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少数民族文学进入了一个迅猛而又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党和国家充分注意到我国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和文艺队伍的多民族性,十分重视少数民族文艺家在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这给各族文艺工作者以巨大的鼓舞。

1980年7月,在北京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议。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冯牧在会上做了《大力发展和繁荣我国少数民族的社会主义文学》的报告,总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年来少数民族文学事业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提出了“使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迅速出现更大更全面的繁荣”的迫切任务。来自全国四十八个少数民族的一百多位代表,就如何繁荣社会主义新时期的少数民族文学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建议。这是继1955年中国作家协会召开的少数民族文学座谈会以后的又一次重要会议。正如藏族女作家益西卓玛所说的,“这次会议是一次‘报春会’,它将预示着少数民族文学园地百花盛开,也将迎接一个多民族文学繁荣昌盛的时代的到来”[2]。会议决定创办全国第一个专门发表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的杂志《民族文学》。中国作家协会还在文学讲习所筹办了少数民族文学班,同时不断组织少数民族作家出省出国参观访问,开拓视野,充实生活积累。各地普遍加强了对少数民族作家的扶植、培养。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文学事业的发展。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中国作家协会举办了两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奖,分别于1981年12月和1985年12月举行了发奖大会。在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中间,已有四十八个民族的二百四十五位作者获奖,其中一半是新人新作。这是我国亘古未有的盛事,集中反映了少数民族文学的巨大发展。

这一时期我国少数民族文学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民族文学新人成批涌现,民族成分不断增强,作家队伍迅速壮大。据不完全统计,参加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的少数民族会员在千人以上。五十多个少数民族,大都有了自己的作家。特别是一些人口较少的民族,如东北的鄂温克族,西北的裕固族,西南的景颇族、佤族等,都有了本民族的作家。从20世纪50年代起就活跃于文坛的中老年作家,以高昂的激情和深沉的思考奋力笔耕,不断有新作、佳作问世,对少数民族文学发展承担着承先启后的历史重任。更可喜的是一批朝气蓬勃、才华横溢的文学新人带着各具特色的作品走上文坛,为文学界所注目。其中成就突出,在近几年全国文学评奖中获奖的新作者,有藏族的降边嘉措、益希单增、扎西达娃,哈萨克族的艾克拜尔·米吉提,满族的关庚寅,土家族的孙健忠、蔡测海,回族的张承志、沙叶新,朝鲜族的林元春,蒙古族的白雪林、佳峻,鄂温克族的乌热尔图,白族的景宜等。《民族文学》专论指出:“少数民族作家群的出现,在我国文学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支少数民族作家队伍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即已出现,经受了历史和时间的考验,在80年代得到迅速的发展和壮大。在少数民族作家群中,既有经过革命斗争的考验,富于创作经验的老作家,也有富于朝气和创新精神的中青年作家。他们从事各种体裁的文学创作。这些多梯队、多门类的特点,保证了少数民族文学能够不断发展并获得全面繁荣。”[3]

二是少数民族文学事业获得全面发展。不但创作繁荣,而且在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民族文学的翻译和文学理论研究和评论等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绩。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及其地方分会有成效地推进对各族民间口头文学作品的全面搜集和重点整理工作。其中对少数民族民间文学遗产的发掘整理,成果尤为显著。在1978年至1982年全国民间文学获奖的八十六部作品中,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占了五十余部,七个一等奖全部属于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其中包括著名的三大史诗——藏族的《格萨尔王传》、蒙古族的《江格尔》和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片断。这些作品重放光辉,不仅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瑰宝,而且作为我国优良文学传统的一部分,给予当代民族文学创作以深刻影响。

三是强烈的时代精神和鲜明的民族特色紧密结合,标志着少数民族文学开始迈入成熟境地。新时期的少数民族文学创作成就,不只表现在数量上,尤其表现在思想与艺术质量的迅速提高上。

首先,创作题材进一步扩展,视野更为开阔。人们不仅读到了反映少数民族历史命运与生活巨变的《格桑梅朵》(藏族降边嘉措)、《幸存的人》(藏族益希单增)、《原林深处》(侗族张作为),也读到在更广阔的背景上描写中国革命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各族儿女英雄业绩的《瀑布》(壮族陆地)、《红军不怕远征难》(苗族陈靖)、《淮海大战》、《上党之战》(满族寒风)、《最后一个冬天》(满族马云鹏);不仅读到了描写“文化大革命”给少数民族人民造成灾难和伤痕的《努尔曼老汉和猎狗巴力斯》(哈萨克族艾克拜尔·米吉提)、《化雪图》(纳西族戈阿干)、《父子》(苗族伍略)、《齐毛太》(藏族多杰才旦),也读到迅速反映20世纪80年代城乡改革、振奋人心的《开拓者》(白族那家伦)、《醉乡》(土家族孙健忠)、《虎门“犬”子》(蒙古族佳峻)等。以少数民族的神话、传说为素材进行再创作,再现它们古老历史文化的光彩的工作,也收获到许多新成果。

其次,艺术概括趋于深刻有力。“文化大革命”前十七年的少数民族文学曾以追忆本民族苦难的过去和赞美新生活为普遍主题,以描绘民族风情和地域风光来增强艺术魅力。这些作品的欢快音调与奇丽色彩,曾为当时全国各族读者所喜爱。但是这已不能满足新时期读者的新的要求,民族文学的思想意蕴和审美情趣都应超越这个层次,向深处开掘。新时期的少数民族文学创作,正是在这方面有了明显的突破。呈现在人们面前的一些代表作,如玛拉沁夫、张承志、乌热尔图、扎西达娃等的小说,不论写历史或写现实,写社会斗争或写猎人生活,都能越出自己民族的天地,努力站在时代的、历史的和中华民族以至人类文明的高度来俯视生活,思索人生。这些作品里,不只对各兄弟民族的历史与现实生活有了鲜明、生动的反映,而且以对社会人生的深刻思考和民族美好心灵的深刻揭示,给人以有力的启示和感染。这种变化,表明不少的少数民族作家“已经或者正在超越固有的单一的民族审美意识,而把目光和思维投向更为广阔和复杂的历史和现实生活的洪流。在广泛吸取新的艺术方法和艺术技巧的同时,更加注重刻画和挖掘人物的民族性格和精神世界,从而开始扭转过去那种只是单纯地表现民族风情、地域风光、服饰习俗等较低层次的审美情趣,许多作品的民族特色丰富起来了,鲜明的现实感、时代感和历史感得到了显著的表现”[4]

再次,艺术形式多样化而又富于民族特色。各族人民都有自己古代的和民间口头文学的深厚传统,少数民族作家一方面努力吸收、继承本民族的文学传统,另一方面又注意借鉴兄弟民族和全人类的优秀文学成果,进行推陈出新的艺术创造,因而少数民族文学的艺术形式显得格外绚丽多彩、生动活泼,富于民族特色。少数民族的故事传说特别丰饶,生动的情节、曲折的故事和饶有趣味的表现形式为少数民族小说创作所吸收,造成了少数民族小说富于传奇性、引人入胜的特点。民族民间文学中的神奇幻想同现代写实手法相融合,创造出别具一格的类似魔幻现实主义的叙事文学体裁。少数民族的诗歌艺术传统极为深厚,不少地区至今仍保留着节日聚众对歌的习俗。诗歌同人们日常生活紧密结合,孕育出许多杰出的歌手和诗人。少数民族诗歌创作的成就一向受人称道。他们把本民族在诗歌艺术上的独特创造引进新诗园地,使我国当代诗苑五彩缤纷、美不胜收。特别是长篇叙事诗的创作又有了一系列新收获。白族晓雪的《大黑天神》、壮族韦其麟的《寻找太阳的故事》、白族张长的《勐巴纳西》、蒙古族布林贝赫的《龙宫的婚礼》、纳西族戈阿干的《格茨拉姆》、满族戈非的《马尾弦上流下来的河》等,既富于诗的魅力,又闪耀着民族文化的光彩,以独特的成就充实了中国当代文学的宝库。

少数民族作家较少写短篇小说、更少写中长篇小说的现象有了可喜的变化。这几年出自少数民族作家笔下的中长篇小说达一百余部,相当于新中国成立十七年间中长篇小说总和的两倍多。许多少数民族开始有了自己的第一部中篇小说、第一部长篇小说和第一部短篇小说集。散文、报告文学、戏剧、电影文学及其他文学样式的作品,也在少数民族文学园地里如百花竞相开放。全国少数民族文学评奖中获奖的中篇与长篇小说就有十六部,有二十四部各种体裁的作品和汉族文学一起在全国各门类文学评奖中获奖。少数民族文学在全国读者中的影响日益扩大。

由于历史的原因,各少数民族之间文学发展不平衡的情况至今仍然突出。尤其是作为“文学两翼”之一的少数民族文学评论与研究,至今还是相当薄弱的环节。发展我国的少数民族文学事业,任重而道远。尽管如此,“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正是这时期文学江河中最丰富多彩、赏心悦目的地段。它在某些方面的重大突破,甚至超越了汉族文学”[5],值得载入文学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