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物故事的处理

二、关于动物故事的处理

以AT分类法为基础的世界各国通行的故事分类体系,都有动物故事一类。我国的许多民间文学论著,也都保留了这个类目。钟敬文先生主编《民间文学概论》时在故事分类上取消动物故事类目,是有学理依据的。动物故事就是以动物为主要角色的故事。故事分类可以从不同角度入手,从结构的繁简来分,可分成单纯故事与复合故事,日本的关敬吾先生是主张这样分的;完全从内容来分,可分成农民的斗争故事、工矿工人的斗争故事或近代的革命斗争故事、现代的革命斗争故事;从故事的角色来分,则可分成动物故事、植物故事、人物故事、神魔故事等。我们赞成把故事分成童话、生活故事、笑话和寓言四大类,是就它的文学体裁而言的。体裁虽属于艺术形式范畴,但它与一定的思想生活内容密切关联,是内容与形式的综合表现。因而,作为体裁之一的寓言和只按角色来归类的动物故事不宜放在同一分类体系里平行并列。

动物故事起源很早,它最初是人们对与自己发生密切关系的各种动物的形态、习性的描述。但流传到后世,它已被劳动人民精心加工制作,具备不同的体裁特征,可以归入几种体裁之中了。大部分动物故事转化为寓言。印度《佛本生故事》中的寓言,即多数为动物故事,它流播全世界,影响深远。我们既然采用寓言这个类目,自然就不宜再列出动物故事。动物故事中也有优美的童话,如属同一类型的世界著名童话中国的小鸡崽们《为妈妈报仇》和日本的《猴蟹之战》。鸟言兽语型的童话故事,不论出自民众口头还是出自儿童文学家笔下,都是极受孩子们喜爱的。以严肃口吻讲述动物形态、习性由来的故事,则是传说的一种。有的甚至具有十分古老的色彩,可以归入神话之列,《被惩罚的乌鸦》《牛为什么没有上牙》《为什么鸡叫太阳就出来》等,就是常见的例子。但应说明,我们所主张的,是在故事分类上,不把动物故事作为和童话、寓言等相并列的一种体裁看待。至于选编和研究故事,自然是可以将动物故事,甚至还可以将其中的鱼类故事、飞鸟故事等作为专门对象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