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打官司的故事

二、百姓打官司的故事

在封建社会中,农民群众曾掀起一次又一次的反抗风暴,扫荡封建邪恶势力。而在平时,他们也寄希望于朝廷法律,企图通过打官司来解决许多社会纠葛,惩奸罚恶,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这是旧时代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因而在文艺上也构成一类重要作品。公案故事,一向是通俗文学中最受民众喜爱的品种之一。关于一些著名清官断案的故事,成为民间传说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活故事中有没有这类作品呢?过去我们重视不够,实际上它们的数量是不少的。丁乃通先生的《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的生活故事中,就列入了近二十个关于打官司和判案的类型。近年来采录的民间故事里,这方面的作品更多。从湖北的一本故事集《杜老幺》里,就可以看到这样一些例子:县衙门喂养的“官羊”,任意糟蹋百姓的庄稼,焦四银鼓动人们放狗咬死了一大半羊。县官要捉人治罪,焦出面辩护道:“羊挂官牌,狗不识字,兽咬兽命,与人何干?”县官理屈,只得作罢。农民的一丘“活命田”被地主的大片田地所包围,地主想霸占去,便在四周田埂上栽树,挡住阳光雨露,让农民的庄稼无法生长。农民找到卢四运,卢四运叫他把地主的树全挖光,然后写了状子去打官司:“树不交税,田要纳捐,若不挖树,国课难完!”县官想到这事关系到国课皇粮,只好判道:“树遮良田,该挖该砍!”财主孩子玩水,自己不小心掉进农民水塘里淹死了,财主利用财势串通官府,把这位农民抓起来要抵命。何三麻子上县衙门给农民申辩,他首先责怪农民为什么不用木料做一个大盖子把水塘盖起来。县官听了惊愕不解:“胡说,哪有水塘盖盖子的?”“既然自古以来水塘不加盖,小孩自己掉进塘里与这家主人何干?”于是无辜的农民被救了出来。打官司是社会矛盾激化的表现,这些故事生动地反映出封建社会末期社会政治黑暗腐朽,百姓饱受欺凌,他们尽力抗争的情景。几句话就轻易地了结了一场官司,这显然经过了口头文学家的夸张渲染,甚至完全出自艺术虚构,和真正的打官司情形相去甚远。但设想却合情合理,符合生活逻辑。它着重在赞扬那些既富于正义感又满腹机智的人物,这些人物虽有一定真实依据,却主要是凝聚了农民智慧和抗争情绪的艺术形象。只是他们与敌斗智的内容和方式,较之长工故事有所不同罢了。

这类故事的流行具有世界性。缅甸文艺学家把缅甸故事分成四类:佛本生故事、有训诫意义或宗教背景的故事、谚语故事、法律故事。“法律故事说明某一项法律,或者说明一个法官的某一个聪明的判决。法律故事具有某种实际效力,因为它可以由争执的一方或其辩护人在法庭上加以引用。”法律故事有多种来源,其中有一种来自民间故事[4]。我国生活故事中的打官司故事,很接近于这里所说的法律故事,但它不具有那种严肃的性质和实际运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