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塔芒族

五、塔芒族

塔芒族是尼泊尔仅次于卡斯族、马嘉族、塔鲁族的第四大民族,主要居住在加德满都谷地四周的山区。2011年人口统计时,塔芒族有153.98万人,占全国人口的5.8%。塔芒人的体形属蒙古人种,讲塔芒语(属藏缅语族)。他们习惯用头背负重物。人们在加德满都经常可以看到头上勒着一条带子背负重物的人,他们就是塔芒人。

关于塔芒族的起源,有种种说法。一说是塔芒族原住在西藏,后来逐渐南迁,进入尼泊尔。另一种说法是在公元643年,松赞干布应尼泊尔国王纳伦德拉的请求派骑兵帮助他恢复王位后,一部分骑兵未能回到西藏,在尼泊尔定居下来,于是形成了今天的塔芒族。“塔芒”在藏文中是“贩马者”的意思,因为他们最早多以贩马为业。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塔芒族是一直居住在尼泊尔中部山区的古老的土著(原住民)。

塔芒族主要以务农为生,农作物有玉米、小米、小麦和土豆等。塔芒人一般生活在海拔1600—2300米的高地,也有少数住在特莱平原和拉普提河谷地区。塔亡人有自己的语言,但没有文字。塔芒人的经济和文化水平都比较低。居住在传统聚居区的塔芒人,有一定的土地,是自耕农。居住在非传统聚居区的塔芒人的情况要差一点,他们大多都是佃农。由于土地贫瘠,开垦的一点土地远不能满足粮食需要,因此塔芒人经常外出到加德满都或其他城镇去当搬运工、佣人、三轮车夫,或为别人饲养牲口,或干些其他的零杂工。

塔芒族在总体上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一妻多夫,但少数富人有一夫多妻现象。寡妇可以再嫁给亡夫之弟,但不能再嫁给亡夫之兄。塔芒人婚姻有三种:通过父母或媒人说亲、抢亲和自由恋爱结婚。

塔芒人主要信奉喇嘛教和苯教,崇拜“玛尼”堆。“玛尼”堆是用石头堆成的小丘。塔芒人在路上看到“玛尼”堆都要停止行进,并在路边捡一块石头放上。塔芒族村庄的喇嘛庙很多,寺庙中的神祇和绘画与夏尔巴人的相同,经文也全部用藏文书写。塔芒族的喇嘛在寺庙中学习藏文经典,接受藏传佛教的礼仪训练,为信仰佛教的塔芒人做法事。塔芒族的喇嘛还擅长绘制“唐卡”,并精于木刻。塔芒族和其他许多山地民族一样,在宗教活动中保留有萨满教的明显痕迹,信奉天地日月、水泊、山林等自然物和各种神鬼精灵,以及祭祀、占卜和跳神。他们把自己的祭司称作“苯波”,人们在患病时,或耕种与收获季节常请苯波法师来作法。

塔芒族的文化、艺术和宗教虽然源自西藏,但经过若干世纪的演变,在各个方面均与西藏有些不同。那些居住在传统地区以外的塔芒人,则较少保持其原有的文化形态,而是采取了其紧邻民族的文化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