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防体制

二、国防体制

尼泊尔2015年新宪法规定,总统是尼泊尔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在此之前,国王一直是军队的最高统帅。虽然宪法对国王的军权做了限制,但由于受传统习惯和“忠君爱国”“军队不过问政治”等思想的影响,国王实际仍掌握着军权。2008年5月尼泊尔实行共和制以后,国王成为平民,总统成为军队最高统帅,但总统的权力要在以总理为首的部长委员会的建议下行使。总统在部长委员会的建议下任命军队参谋长(即尼军最高指挥官,四星上将)。

宪法还规定尼泊尔设立一个以总理为首的国家安全委员,负责制定与国家安全有关的计划,协调与国家安全有关的各强力部门的工作,对国内和国外的安全威胁做出评估,并向部长委员会(内阁)提供有关国防、军事、安全等方面的建议。其主席由总理担任,其他成员包括国防部长、内政部长、外交部长、财政部长、政府首席秘书和军队参谋长。

国家安全委员会设有秘书处,国防部秘书同时兼任国家安全委员会的秘书,主要负责协调国防部、总统办公室和军队司令部之间的工作,同时,武装警察、国家调查局等强力部门向该委员会派驻协调员。国家安全委员会每年向总统提交年度报告,总统然后通过总理向联邦议会提交。

国防部是政府对军队实施领导的专门机构,由国防部长领导,国防秘书和联秘主持日常事务。国防部由文官组成,国防部长本人即是文官。国防部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编制军费预算、采购武器装备、审核军队编制、训练民兵、办理兵员补充和接受外国军事援助,对军队无直接指挥权。

尼军司令部是军队最高指挥机构,司令部最高长官为参谋长(COAS),上将军衔,是全军最高行政长官,在各职能部门主官的协助下管理和指挥全军,处理军队日常事务。司令部下设常务参谋部、参谋部、监察部、军务部、军械部和军需部,常务参谋部部长(CGS)、参谋部部长(COS)均为中将军衔,其余各部部长为少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