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党议会民主制的恢复与重建

三、多党议会民主制的恢复与重建

1990年11月9日,比兰德拉国王颁布了新宪法。新宪法在序言中说,尼泊尔的“最高权力的源泉来自人民”;并说:“制定并实施本宪法,使尽可能广泛的尼泊尔人民参与,确保每个尼泊尔公民的基本人权;并且通过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促进尼泊尔人民间的兄弟情谊和团结纽带来巩固成年人的公民权、政府的议会制度、君主立宪政体和多党民主制。”这意味着在尼泊尔的历史上,国王破天荒地不再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宪法第4条规定:“尼泊尔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民主、独立、不可分割、拥有主权的印度教君主立宪制王国。”国王是国家元首,是尼泊尔民族和尼泊尔人民团结的象征。国家的行政权属于国王和大臣会议,但同时又规定,国王的权力,“除明确规定属于他专有或由他酌定或由官员提出建议外,将根据本宪法,由他在大臣会议的建议和同意下行使。”这说明,行政实权实际上转给了内阁,即大臣会议。关于首相和大臣会议,宪法第36条规定,国王“得任命在众议院中占多数的议会党团领袖为首相,并任命由他领导的大臣会议”。立法权属于议会,但经议会两院通过的法案,在程序上“须呈送陛下批准”。

1991年5月12日,尼泊尔举行了历史上第二次议会选举,有20个政党参加。通过此次选举,尼泊尔大会党在议会205个议席中获得110席,尼共(联合马列)获69席,尼共其他派别获13席,尼泊尔民族民主党获4席。由于大会党席位超过半数,故受权组织了1990年宪法实施后的第一届内阁。大会党领导人吉里贾·普拉萨德·柯伊拉腊出任首相。

尼泊尔自此恢复了西方式的宪政道路,国王成为立宪君主,被禁止的政党活动也合法化、公开化,但尼泊尔的政局却依然动荡不定,政府更迭频繁,最长的不过三年多,最短的仅几个月。1999年尼泊尔举行了第三次大选,大会党再次成为议会第一大党而执政,但此时尼共(毛主义)发动的武装斗争已经逐步展开,国内政局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2001年震惊世界的“王室血案”后,尼泊尔的政治生态更趋复杂化。

2001年7月,吉里贾·普拉萨德·柯伊拉腊因“王室血案”被迫辞职,大会党领导人德乌帕出任首相。2001年11月,新上任不久的贾南德拉国王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对尼共(毛)进行全面镇压。2002年10月,贾南德拉国王以德乌帕执政不力不由,免去其首相职务,任命民族民主党主席昌德为首相,组成临时内阁。由于议会其他政党的抵制,以及没有与尼共(毛)谈判成功,昌德于2003年5月被迫辞职。之后,贾南德拉国王任命塔帕为首相。塔帕政府继续与尼共(毛)进行谈判,但仍旧无法解决问题。2004年6月,塔帕辞职,贾南德拉国王再次任命大会党(民主派)主席德乌帕为首相,要求他在2005年4月前完成议会选举,重组政府。但是,政府与尼共(毛)的谈判破裂,斗争仍在继续,选举无法举行。

2005年2月,贾南德拉国王以德乌帕“未能按时举行议会选举并结束尼(毛)叛乱”为由,再一次解散政府,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软禁首相德乌帕和其他政党领导人。贾南德拉国王宣布收回权力,成立了由他挑选的10名成员组成的内阁。国王的这一做法遭到国内所有政党及国际上许多国家的反对。在国王、政党以及尼共(毛)三股政治力量中,国王面临着其他两股力量进行合击的境地。

2005年11月,尼共(毛)与以大会党为首的七党联盟在印度新德里举行秘密会谈,双方于11月22日签署了著名的《十二点共识》。尼共(毛)与七党联盟终于联手反对国王。

2006年4月,七党联盟与尼共(毛)共同发起群众运动,迫使国王交出权力,恢复被解散的议会,同时任命大会党主席柯伊拉腊为临时政府首相。

2006年11月21日,七党联盟的临时政府与尼共(毛)达成了历史性的《全面和平协议》,尼共(毛)同意放弃武装斗争,加入临时政府。2007年4月,新的联合临时政府成立,柯伊拉腊任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