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与其他西方国家的关系
1990年以前,尼泊尔与其他西方国家的关系主要是单纯的接受西方国家的经济技术援助。近年来,尼泊尔大力开展经济外交,与欧洲各国关系发展很快。尼泊尔已与挪威、芬兰、丹麦、德国和荷兰等国建立了定期的联委会制度,与这些国家的外交、经济和贸易官员经常往来。1997年,尼泊尔与奥地利签订航空协定,1998年1月加德满都与维也纳正式通航。2000年1月,挪威在尼泊尔建立使馆。2000年4月,欧洲议会代表团访尼。同年9月,尼泊尔首相柯伊拉腊在瑞士主持尼驻欧使节会议,强调冷战结束后,经贸合作与经济援助同样重要,因此尼各驻外机构应努力促进尼商品的出口和劳务输出。2001年3月,尼泊尔首相柯伊拉腊出访法国,争取法国和欧盟更多的经济援助。2001年7月,尼泊尔国王在施政报告中强调要加强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国家的关系。
2015年尼泊尔大地震后,挪威外交部宣布向遭受地震灾害的尼泊尔提供约350万欧元的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