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义是反腐败追逃追赃的价值取向

(二)道义是反腐败追逃追赃的价值取向

腐败分子实施严重犯罪外逃之后,只有将其缉拿归案,严格进行法律制裁,才能使已经被颠覆的道德准则和正义天平得到恢复,实现人民心目中的公道正义的理念。反之,如果外逃人员能够逃脱惩罚,将直接侵蚀公平正义观念,颠倒民众的价值观,甚至导致大量腐败行为的发生。实践中,一般情况下,社会各界对腐败行为发生的容忍度要高于腐败分子逃脱惩罚的容忍度。如果某人实施了腐败行为,只要其随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没有从腐败行为中获取任何利益(违法所得被追缴),那么对社会来说就不是完全不可接受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为他的选择付出了代价,被腐败行为损害的社会秩序已经因其所受到的惩罚得到修复,社会公平得到维持,个案中的个别正义得以实现。[6]但如果某人实施了腐败行为,并因此而获取了巨大非法利益后,没有得到任何惩罚,社会将难以接受,甚至会引起民众的强烈不满。因为这种腐败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没有得到修复,社会的公平正义观念将被完全颠覆。如果大量腐败分子逃脱惩罚,将是对潜在腐败分子的变相激励。所以,我们应当积极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将每一个腐败分子追逃归案,依法对其进行应有的惩罚,确立腐败行为与惩罚之间的必然联系,这将大大降低腐败行为再次发生的可能性,推动反腐败零容忍的实现。[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