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追回

(一)直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追回

《公约》第53条第1项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允许另一缔约国在本国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确立对通过实施根据本公约确立的犯罪而获得的财产的产权或者所有权”。该措施实际上是直接通过民事诉讼追回资产的措施。根据该规定,资产流出国通过在资产流入国(资产所在地)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对于该资产的合法所有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资产流出国作为原告方在资产流入国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资产流出国将与被告方处于平等的民事地位,享有同等的民事权利,履行相应的民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