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刑事涉案财物处理措施的内涵和适用对象

二、厘清刑事涉案财物处理措施的内涵和适用对象

我们认为,厘清《刑法》第64条中各项刑事措施之间的关系,需要赋予各项措施特定的内涵,明确追缴、责令退赔作为程序性处理措施,返还和没收作为实体性处理措施的性质,在此基础上才能理顺各项处理措施之间的界限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