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国的司法制度是否能够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对其进行公正审判

(二)请求国的司法制度是否能够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对其进行公正审判

对此的判断涉及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各个方面,只有经过评估,被请求国认为将犯罪嫌疑人引渡或者遣返回国后,诉讼权利将会受到充分的保障,不会遭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和审判,才可能将其引渡或者遣返。例如,赖昌星在加拿大所经历的遣返前的风险评估程序中,绝大部分内容都涉及加方对中国司法制度公正性的评价问题。即目前中国国内的法制是否符合国际人权标准,能否在赖昌星被遣返后保证其获得公正、人道的待遇,具体内容涉及中国法律和刑事司法制度的各个重要方面,包括中国法律制度的性质和历史、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及其改革,赖昌星可能被判处的刑罚等方面的内容。[42]这个方面的问题,实质上是加拿大对中国的刑事司法制度的信任问题,只有对方确立了对中国法治的信任,才有可能将其进行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