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简便理念:减轻对方因为协助带来的负担
2025年08月10日
四、秉承简便理念:减轻对方因为协助带来的负担
境外追逃追赃,是为了本国利益而请求他国协助本国开展刑事追诉活动,必然在一定程度上给对方增加了工作任务、负担与责任。虽然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已经和被请求国签订了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双方具有为对方提供协助的义务和责任,但如果这种负担和责任过于复杂、烦琐,给对方带来过重的义务和过大的工作量,在没有相应的回报的情况下,被请求国一般不乐意过多地提供帮助。所以,在向对方提出引渡或者其他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的时候,应当注意提出请求的态度、方法,尽量减少对方的工作量,努力让对方在提供协助的时候感到简便、快捷、轻松。在向对方提出请求的时候,应当严格按照对方相应的法律规则,所提出的协助请求应当尽量细致、明确,所提供的材料应当尽量周全、条理清晰、一目了然,避免由于协助请求过于宽泛、抽象而让对方一头雾水、不知所云,或者所提供的证据材料过于模糊杂乱,无形中大大增加了对方的工作量。例如,我国在以往向他国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的时候,请求书关于犯罪事实的描述非常简单,大多只是笼统地请求外国“调一切与本案有关的证据资料”或“扣押一切与本案有关的财物”,[43]但是并未提供该人员的其他相关信息,或者仅仅要求对方协助冻结、扣押某项资产,但是并未提供该项资产可能所在的银行、地区,转入该国的时间等相关信息,这种笼统的请求无疑给对方增加了巨大的工作量,在信息极度缺乏的情况下,对方根本无法操作,甚至可能导致直接将该请求搁置。这不仅给本国请求的执行带来诸多麻烦,还会让被请求国产生协助对方请求不够专业,甚至不够尊重自己的怀疑,以后提出类似司法协助请求的时候,对方提供协助的积极性将大大降低,不利于境外追逃追赃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