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

第四节 知识产权保护

1984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颁布后,开展专利法教育培训活动。2017年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两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等文件,加强了专利申请保护工作,获得专利11项:一种矮化密植苹果园地面保护装置、用于苹果离体嫁接的愈合装置、用于马铃薯的催芽装置、用于果园覆盖地膜的装置、用于苹果树的诱虫装置、矮化密植苹果园地面保护装置、用于果树高接换头的固定装置、植物组织培养架、高密度植物培养箱、基于现代农业用育苗装置、用于作物生长的土壤紧实度检测仪先后获得专利。

199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后,每年收集整理员工科技论文并结集成册,以严防被侵权。一方面教育科技人员严禁侵权;另一方面教育科技人员依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至2020年底,没有出现侵权与被侵权的问题。

为维护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每年播种季节,配合有关执法部门组织相关科技人员到乡村农户和田间地头查看种子,严防假冒伪劣种子侵权伤农。

【注释】

[1]“三区”指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是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确定的十二项重大人才工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