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财务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13日
三、财务管理制度
先后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并根据每年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公务支出 在具备使用公务卡的情况下必须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公务支出由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务科长、分管财务领导审签。
零工费 一律实行银行卡统一支付。
项目支出 报销单据均实行联审会签制,项目经费支出经手人签字后,由实施项目的研究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并注明支出项目名称,会计对单据是否符合要求、经费开支是否合理等情况进行审查,再经总务科科长、院(所)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审签报销。
审批权限 单张票据金额5000元以下的支出,按照以上程序审核,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后即可报账;5000~10000元、10000元以上的重大支出,由各科室(所、站、中心)提交预算报总务科统一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形成会议纪要,附会议纪要复印件按审批程序审核,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后即可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