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罗素悖论
2025年10月13日
1.1.1 罗素悖论
1902年6月,德国著名数学家哥特洛布·弗雷格(Gottlob Frege)正踌躇满志地等待他的巨著《算数基本规律》第二卷(Grundgesete der Arithmetik,Band Ⅱ)的出版。第一卷早在1893年业已出版,这个时候,第二卷已经在送往印刷厂的路上了。他自己也知道这本书的出版会给他带来多么大的荣耀。此时的他坚信自己已经完成了人类知识体系中的一个重大工程,把全部数学建立在逻辑的牢固基础上,并令人信服地证明了一些诸如“对于任意性质ψ,存在集合X={x|ψ(x)},X恰好含有所有具有性质ψ的对象”等命题。
当他正陶醉于自己的这一重大发现时却收到了英国数学家、哲学家贝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的一封信。信中写道:“令ψ为性质‘不属于自己的集合’,亦即ψ(x)={x|x∉x},根据弗雷格的证明,存在集合R={x|ψ(x)}。R恰好包含所有‘不属于自身’的集合。由于R本身是集合,所以可以问R是否属于R呢?如果R是属于R的,根据R的定义,R有性质ψ,可是性质ψ是已经说过不属于自身的,因此,R∉R;如果R∉R,则R是不属于自身的集合,因此有性质ψ,根据R的定义,就有R∈R。所以,R属于R当且仅当R不属于R。”[1]
罗素的这封信使弗雷格陷入极度矛盾之中,因为罗素的这封信动摇了他重大工程的基础。果然,在第二年出版的《算数基本规律》第二卷中,读者意外地发现多出了一个附录,其中透露出弗雷格多少有点懊恼的心情:“对于一个科学工作者来说,最不幸的事情莫过于:当他的工作接近完成时却发现那大厦的基础已经动摇。而贝特兰·罗素的一封信却置我于这样的境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