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 心智的综合活动

3.2.3 心智的综合活动

首先,心智的综合活动原则是我们一切感知的前提,至少在本文中是如此。其实,人们很易理解究竟是左脚大拇指疼痛,还是右侧肩背后疼痛,或是哪里不舒服。这不是因为人类有描述事情时清楚准确的能力,或者人类的语言能力多么的出众,而是理解那些事情之前在大家心中早已有一种虽然极其简单但人人都承认的通则。这是千百万年来在人类心智中逐渐形成并且在人类智慧的发展出现飞跃时一直存在的事物,即统觉。它并非直接来自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感受到的诸如色、声、香、味、触诸感觉,而是比它们还要抽象的存在,如点、线、面等。说到底,那就是我们认识事物维度的问题,时间和空间就是最原始的,至少我们需要它们来分类那些纷繁复杂的东西,将其降维,以致容易认识。否则,我们所看到的东西都是各种各样的,会令人应接不暇,并且每一个事物都是新的,这样对于我们来说不是一件好的事情,因此,找出自己所感知到的东西的共同点尤为重要。

诚然,在现实中,我们找不出纯粹的点、线和面,甚至没有一个完美的圆和平行四边形,这些东西只能在我们的内心里。归根结底,那些被我们抽象出来的且在现实中找不到的事物是关于我们感受到的一切东西的理念,并且那些东西实在太基本了,就拿其中的一个不足以说明我们所看到的任何一个东西的形式和内容,只有它们无限地叠加、组合,才能形成现实中的事和物。假如我们要看一样物品,比如血压计或别的什么东西都行,所要具备的条件中要有人的视觉系统和血压计本身,还要有充足的光线。如果光线良好,那么我们的视觉系统将血压计或者别的什么东西看得很清楚;如果光线不好,那么看得自然模糊不清;如果将血压计放在黑暗之中,那么要看的人就不知道有没有血压计摆在那里,其意义也荡然无存。这样看来,关于血压计的理念就是光线带来的意义,而眼睛就是心灵的窗户,只有光线存在,心灵才能被照亮。作为观念的高级形式,理念的作用实在很重要。

其次,这个原则还要讲究规律。古往今来,不论东方还是西方,我们总是从三角形的特性开始探索宇宙的奥秘。古人认为宇宙中三角形是最美的形状,神就按照三角形的形状来排列元素,塑造万物。因此,我们首先揭开的是三角形的神秘面纱。诸如“三角形三个内角之和为180度”“直角三角形两个内角之和为90度”“直角三角形斜边长的平方等于两个直角边长的平方之和”等众多公理和定理应运而生,以它们那优美的、不可抗拒的几何学道理规范我们的内心。最后,这个原则更是不言自明的。只有从一个不言自明的点出发,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理,我们才能相信自己所做的事情的合理性,以及看清事情之真与假。当我们获取知识时,既不采用归纳法,也不使用演绎法,不需要任何推理过程就可以清楚地认识事物以及其所包含的真理,它属于由直觉而来的知识。

当我们面对自身或者他人的健康以及健康问题时,往往分不清很多事情,甚至以自己的主观感受代替他人的客观体验。这常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每当我们认识一个物体或者事情时立刻知道它会是时间的关系,就是说某一事物或者事情与它本身等同,或者昨天的身心状况与今天的相似等;二是某一事物或者事情之各部分总和不等于整体,这就是空间上的问题了,我们很容易知道一条直线不可能包围整个空间。

像几何学的公理和定理那样直观的、不言自明的真理在健康研究中的意义十分重大,除了感知觉的前提和其规律性之外,更值得重视的就是观念或者理念的不言自明性了。经过一番考察,我们发现健康是对思想的领会,思想时刻与自我相关联,而自我作为心智中的重要部分,除了始终关照着我们自己的心智之外,无时无刻不监视着身体以及与身体相关联的内外环境,这是清楚而明确的。尽管感知健康状态时所依据的是来自感官的诸多信息,但不可避免地要考察共相以及所有像数学真理那样的东西。但我们同时发现,即我怀疑,我思想,因此我存在,凡是像这个真理一样可以清楚而且明晰地设想的东西都是真的。[7]

很显然,感官乃是感知最前沿的物质基础,这一描述的正确性不容怀疑,至于诸感官中与本研究相关的机构如何在生物进化中演化而来的方面,后面择机讨论。客观现实中的事物通过客观现实的感官以及感官的感性能力,使心灵之内和其外的客观世界让心灵感知到,首先要凭借的就是感官本身。其实,对于感知而言,感官的作用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我们还要简单涉及传入和中枢的部分。传入部分将信息传至何处,中枢的部分将信息如何处理并且它们的功能活动上升到整体综合、已经超出生物学水平而进入我们心理活动层面时,将业已接收的信息抽象到何种水平,倒是大有讨论的余地。

至此,我们需要对感知和认知活动的异同点有一个基本的理解,也就是说感知是本,认知是标。虽然它们都是人的认识活动,但是前者有一种被动意味,而后者则有主动性,并且只有人类才能有这样的主动性,而这个主动性是基于一个先有结构或者图式的实践活动,正是这个先有图式催动认知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认知就是心灵的一种属性,又是思想能够直接理会得到的东西,因此,认知既是心灵感知某种东西的能力,又是感知到的某种东西本身,是心灵具有的通过刺激后获得表象的感性能力,是在的的确确的神经系统工作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功能性活动,以及由于个体差异的存在,在各色人们中间,这种能力除了最基本的部分大体相似之外,还有个体差异,这种差异造就了人们心理能力的千差万别。

这些能力中自然有色、声、香、味、触和内脏感觉等。至此,借助于感性,对象被给予,而且只有感性才给主体以直观,继而直观能够通过知性被思维,从而产生出概念。感官的能力将我们置身于鸟语花香,抑或难以忍受之痛苦中,但是即便在优美的环境中,各种感官经验让人十分惬意,如果身体和心灵正在经历着痛苦,我们的主观体验也不一定很美丽。当身体没有不适之感,内心愉悦、心如止水、平静安宁时,即便环境不适宜,多少在感官刺激方面令人不安,我们也可能做到心中有数,泰然自处。

感官具有内外之分,先不说外感官而简单讨论内感官,我们借以内感官能够直观我们自身以及直观我们心灵的状态,虽然我们感知不到心灵给我们提供的有关主体的任何一种线索,自认为自己在当下是否健康或者有健康问题。但这还是一个确定的形式,让我们不管愿意与否,均可对自身健康的内部状态进行直观成为可能,以至于一切属于健康的属性的东西都在时间的关系中被表象出来,尤其是当主体的健康出现危机,其人际交往、个体心理出现问题,机体某部位出现症状时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