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现代国家通过预算治理国家,预算是国家治理的中心。预算制度作为影响国家治理现代化推进的强大力量,要求形成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预算治理体系。本书立基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角,采用体系化、类型化、跨学科的分析方法,从现代公共预算的规范性、民主性、绩效性这三重维度,深入厘清了“国家治理—现代预算”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着重明确了构建现代预算制度的主要目标、体系架构、核心内容及革新方向,进而对当下我国预算法律体系的完善提出立法修订、制度设计与实施效果方面的具体建议。
本书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梳理预算治理的逻辑表达,即现代预算;第二章研究现代预算治理的导向,即公共预算;第三章探讨作为法治的预算治理,即规范预算;第四章介绍作为共治的预算治理,即民主预算;第五章解构作为善治的预算治理,即绩效预算;第六章分析中国预算治理现代化的现状与未来。
在“预算治理的逻辑表达:现代预算”部分,笔者提出现代预算的发展决定着预算治理的转型,展开预算治理的全景画卷:在治理理念上应遵循民主宪治、社会本位、正当程序以及可诉性的预算法理念;在治理要素上应推进治理主体由单一向多元、治理客体由被动向主动、治理目标由国家本位向以人为本、治理方式由神秘向透明、治理手段由命令向协商的彻底转型;在治理维度上应把现代预算的规范性、民主性与绩效性作为预算治理法治化发展的重要引领。
在“现代预算治理的导向:公共预算”部分,笔者认为公共预算是现代预算治理的基本导向,它相连于国家、社会、公民三方主体。一方面,公共预算关涉人民福祉与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是强化民生权利保障的关键,应实现公共预算“政策性”向“法治化”的嬗变;另一方面,公共预算既是一种法律现象也是一种政治现象,是深化民主政治变革的抓手,应实现预算法律性对预算政治性的规训或驯化,塑造公共预算的良法属性。
在“作为法治的预算治理:规范预算”部分,笔者呼吁应将作为善治的预算治理与作为共治的预算治理落实到作为法治的预算治理层面。预算法治是现代预算治理的基本方式,为推进我国预算法治的发展,应将正当程序品质和公开透明特质引入现代预算制度的建构过程,建立程序正当、公开透明、全面规范、约束有力的公共预算制度,打造全方位保障的预算治理法治化体系。(https://www.daowen.com)
在“作为共治的预算治理:民主预算”部分,笔者对我国预算共治格局进行了全面考察,提出要厘定政府、人大与公民之间的预算共治关系,集三方之力共同推动预算民主的不断发展。一方面,预算民主应以社会本位理念为引导,建立合乎社会公共利益的表达机制;另一方面,预算共治形成不容忽视的司法主体力量,应以可诉性理念为立法指引,推动我国《预算法》进入司法应用领域。
在“作为善治的预算治理:绩效预算”部分,笔者建议应将绩效预算作为善治的预算治理的价值目标与衡量标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核心、以分权为手段、以绩效问责为激励的绩效预算治理体系,加快推动传统预算治理的控制性、制裁性向现代预算治理的有效性、激励性转变,摆脱预算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宰制,形成一种真正服务于社会公共目标的现代预算模式。
在“中国预算治理现代化的现状与未来”部分,笔者重点审视了以我国《宪法》《预算法》以及其他相关预算法律为基础的法律规范体系、规范实施体系与预算能力体系。第一,对中国预算法修订进行规范分析,预算法律关系作为公共预算关系的抽象和拟制,是立法者运用立法技术制定预算法律规范的基础和指引,在预算立法与实践之间起着承启的作用。对预算法律文本中蕴含的各类法律关系进行规范分析,旨在深化对预算法律所预设的逻辑秩序之阐释和解析,进而说明和论证预算法律规范设定的主体、行为和责任等逻辑秩序与预算实践秩序间的关系。第二,现代预算法实施的核心问题,是使公民的社会公共需求得到最优化满足,通过某种实施机制实现这一目标,成为法学研究的重大命题。超越盎格鲁—撒克逊式预算模式,建构预算法实施的中国道路,需要更多地从公民视角探讨预算法的实施路径,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利益需求的三重维度对应公民身份三大要素、三种权利以及三重保障。由此,预算法的实施至少包括政治化、社会化和司法化三条道路。预算法实施的三条道路,是制度合力的辩证统一,目标直接指向预算法的良好实施。第三,预算是国家治理的重心,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提升预算治理能力,是预算法现代化实现的必由之路。发达国家预算法的历史经验表明,预算法现代化先后经历了注重预算约束能力、强调预算配置能力与强化预算运作能力的三个阶段,依此生成的三重维度也是中国预算法现代化推进的根本路径。首先,为强化约束能力,应合理分配党委、人大、政府、司法以及公众的预算权责,以矫正预算约束失灵;其次,为优化配置能力,应升级预算配置理念、调整预算配置结构、重构预算配置模式,以提升预算配置的精准性;最后,为提升运作能力,应重塑预算运作价值、转换预算运作范式、拓展预算运作手段,以实现社会公共价值。
在我国,预算治理现代化已逐渐成为预算研究领域极具魅力的基本范畴之一,但是在法学研究领域仍是一块有待开垦的学术地。本书的研究以法学视野切入之,以规范视角审视之,侧重理念、功能、框架、制度、规则、实效等多个维度,研究思路具有从宏观到微观、由表层至里层、处一隅观全局的特点,展示出预算治理现代化蕴含的丰富内涵和多重面向。预算治理现代化,可谓财政预算法治问题之根本,其所涉领域非常广阔,个中问题更为复杂,鉴于笔者的研究能力和兴趣所限,本书论证过程中不免出现纰漏,尚祈读者批评指正,也有待日后进一步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