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评价体制运作不足

二、预算绩效评价体制运作不足

实施结果导向型预算改革的一个基本要素是绩效评估,但是,我国当前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由于缺乏一套基于严密数据分析的科学、统一、完整的指标体系,无法满足对不同层面、不同行业、不同支出性质等方面进行综合、立体评价的要求,从而影响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公正和合理性,进而也影响了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第一,预算绩效评价的能力问题。绩效预算评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它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拥有较强的个人能力以及技术方面的能力。由于预算体系碎片化,预算信息非常分散,当前我国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预算分析能力与预算信息的储备还不能实现绩效预算管理的现实需要。再加上绩效预算是用理性的预算分析来决定资金的分配,而对于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都有较高成本,忽视了传统控制取向预算模式下在简化预算计算以及降低信息负担上的价值。由此导致绩效预算的实施非但不能优化预算管理反而使预算过程更加复杂和难以管理。(https://www.daowen.com)

第二,绩效评价信息与预算决策的融合度问题。构建有效、可信的绩效指标体系仅仅是结果导向型预算管理改革的第一步,其核心在于如何在预算和决策过程中让绩效数据的使用制度化,从而使绩效测量和报告不仅停留在预算办公室所要求的文本层面上。[57]虽然推行绩效预算改革的国家十分重视预算绩效评级在资金分配与预算安排中的作用,但是如何确保作为绩效预算基础的信息的质量以及如何确保预算信息在预算过程中被使用,是各个国家在使用绩效评价信息时重点关注的问题。以澳大利亚为例,虽然澳大利亚政府要求各级政府部门都必须要公开预算考评结果,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仍存在绩效评估与绩效结果运用相脱节的现象,预算资金分配仍然是在没有考虑绩效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进行的。在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层面的预算实践中,预算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并不是主动的、有机地联系起来的,绩效预算信息在预算政策制定过程中仅作为参考,同其他信息相比并无优先权。[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