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预算绩效评价的适用范围
由于不同类型的预算在绩效评价上使用不同的标准,将结果导向的绩效预算应用于政府部门的各个方面是非常困难的。[78]尤其是我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刚刚起步,相关制度尚不健全,将政府全部财政资金纳入绩效评价范围显然不合实际。《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规定“绩效评价应当以项目支出为重点,重点评价一定金额以上、与本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评价”。这种“先简后繁,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预算绩效评价进程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https://www.daowen.com)
为此,我国预算绩效评价对象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涉及行业特色、重大民生领域的项目。如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积极试点,稳步推进”“先易后难,优先选择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性较强的项目等进行预算绩效管理试点,积累经验”。上海市《静安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对绩效预算管理实施“分类管理原则”,根据资金类别、项目性质及预算绩效管理环节分类推进,分工负责,对“反映部门特点、行业特色和涉及重大民生、社会关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重点项目,结合财政预算管理的重点要求,以及具体实施项目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要素,组织开展绩效评价”。[79]而《辽宁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重点规定对专项财政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直部门整体支出实行绩效评价挂钩资金分配。[80]《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也指出要“推进重大民生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和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选择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各界关注、与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民生支出开展重点评价,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占民生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此外,《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湛江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等都有类似的规定。第二种是一定数额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如《兰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就对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单项项目或者是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在100万元以下,但影响大、涉及面广的民生项目、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项目,以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等实施预算绩效评价。[81]除此之外,《晋城市财政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珠海市香洲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湛江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都有类似的规定,只是财政支出金额有所不同。[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