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教师薪酬从全方位财税法治保障入手

第三节 保障 教师薪酬从全方位财税法治保障入手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是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的基本权利。但最近湖南省衡阳县数千名教师因工资长期被克扣、拖欠而聚集在县政府门口维权的新闻再次把人们的视线聚焦在“教师集体讨薪”问题上(以下简称“衡阳教师讨薪”事件)。[135]实际上,这些年来该类事件已屡屡见诸报端,[136]对“教师集体讨薪”的新闻我们并不陌生。我国具有尊师重教的传统,此类事件频发让师道尊严扫地,如任其发展,恐动摇教师对国家教育政策之信心,进而伤及教育之根本。认真对待“教师集体讨薪”的事件,不能每次都诉求于政府临时性的应急承诺或单纯的“救火式”处理,而应在法律层面上提供一个稳定的、可预期的法治解决之道。为此,下文将立足教师薪酬保障的财政法治视角,透析“教师集体讨薪”这类事件,深入剖析教师薪酬保障的财政法治困境,力图构建一套教师薪酬保障的全方位财政法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