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治理的目标

二、预算治理的目标

现代预算治理的目标诉求是什么,这是事关治理效果或服务质量的重要价值论追问。就此而言,现代预算治理的应然之境乃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善治。反之,若治理不善,其结果将会是利益集团操控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均衡加剧,社会不平等加深以及公共服务质量低下。[51]因此,走向善治应成为现代预算治理的目标诉求。一般认为,善治包含合法性、法治、透明性、责任性、回应、有效、参与、稳定、廉洁、公正十个要素。[52]这十个要素普遍适用于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改革的所有领域,也应是现代预算治理的目标所在。

就现代预算治理而言,其善治的理想状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预算治理应具有合法性,即预算治理过程应获得社会组织与公民的广泛认同与服从;其二,预算治理应遵循法治的要旨,即预算治理既要体现形式法治的精神,又要体现实质法治的意蕴;其三,预算治理应符合透明性要求,即预算法的实施应透明和公开,便于社会组织与公民知情和参与治理;其四,预算治理应符合责任性要求,即预算法律权责分配体系应彰显政府主体所承担的公共责任、并彰显社会组织与公民个人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其五,预算治理应适应“回应性法律秩序”的要求,[53]即预算治理应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促进回应性预算秩序的形成;其六,预算治理应具有有效性,即预算治理结果应具社会实效,能够有效率地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其七,预算治理应具有可参与性,即社会组织和公民享有预算治理的参与权,通过参与预算治理,表达和实现自己的利益主张,彰显预算治理民主;其八,预算治理应具有稳定性,即预算治理过程应具有一定的连贯性和可预期性,其运行的效果有助于民众避免生存风险和实现安居乐业;其九,预算治理应是在政府、社会组织、公民奉公守法的条件下进行的,即现代预算治理过程应依法依规行事,不因谋求私利而损害公共利益;其十,预算治理应有助于实现社会公正,尤其是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预算治理应有助于促进机会均等、实现积极自由和实质正义。(https://www.daowen.com)

总而言之,传统预算被定位为政治国家管理社会之工具,这种预算治理模式侧重维护国家本位,主要被视作“强化政府预算管理和宏观调控职能”的工具。预算治理模式的转型过程,现代预算被锻造为社会治理政治国家之利器,这种预算治理模式主要遵循权利本位的价值导向,通过注重权利主体主观能动性和公共选择性的发挥,现代预算治理目的在于“最大化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和提高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