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践方式
如何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目标,目前并无具体的实施方案出台,我们认为在这一问题上未来将存在多种可能:其一,将劳动力密集的低端产业迁至河北,已是水到渠成;其二,将北京的功能进行重构,以京郊设立卫星城的方式,疏解北京城区的人口,此举虽难但亦有可为;其三,对首都经济圈非核心功能进行重点转移,利用财政税收手段,引导某些产业转出北京,这种方式阻力将较大,但对疏解首都人口压力的作用最为明显;其四,以环保为突破口加速京津冀协同发展,完善相关合作机制。
(一)低端产业的转移
从产业转移的根本原因来看,资源、劳动要素价格的不断变化,是促使产业不断调整升级的重要原因。其中较为典型的例子是亚洲国家间,由于劳动力价格升高所导致的产业“雁阵传导”。这种自发的、市场化的行为使低端的制造业不断在亚洲国家间实现转移,不过由于国与国之间的限制,产业的转移并未带来人口的大量迁移。
对于我国而言,区域间的发展不平衡,以及劳动力成本的城市间差异,也曾导致产业在区域间的转移,但不同于国与国间的产业转移,一国内部的产业转移将带来劳动力的转出。以珠三角的产业为例,其在2008年开始逐渐将低端制造业向临近省份转出,珠三角地区借助这次转移实现了产业的腾笼换鸟。而大量劳动力密集型企业的外迁,则不仅利好珠三角地区降低城市承载压力,而且促进了承接产业转移省份经济的发展。
从要素价格的角度来看,京津冀地区在土地价格和劳动力成本方面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差距。其中北京、天津地区的居住用地均价远远大于河北省主要城市的地价。而工业用地方面,北京、天津的工业用地价格分别约为1600元、800元每平方米,而河北省主要城市的工业用地价格相对较低,在300~700元每平方米的区间,河北省的地价优势明显。
在劳动力成本方面,京津冀地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现阶梯式下行,以河北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2012年仅有两万余元,相当于北京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56%。
从地理位置来看,河北省大致包围了北京、天津两大直辖市,在距北京、天津不足200千米的范围内,囊括了较多河北省的重要城市。考虑到区位上的特点,北京、天津不仅可像珠三角地区一样,将低端制造业向外转移,还可考虑将一些低端服务业以及部分专业市场向河北省转移。近年,北京陆续启动了大红门、动物园服装批发市场的搬迁工作,从业人员、客流、相关物流运输的减少将能部分缓解对北京交通资源、居住资源的占用。未来新发地、潘家园等专业批发市场均可向邻近的河北省城市转移,从而渐进地缓解北京的大城市病。
总体来看,低端制造业与低端服务业的转移,是最为符合城市发展且可能产生阻力较少的一项改革措施。但是由于京、津两地的低端产业体量较小,因而对缓解治愈大城市病作用有限。
(二)限制特大城市发展,建立卫星城疏解相关产业
根据北京市市长郭金龙在京津冀一体化座谈会上提出的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北京将成为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在四大功能的建设方面,北京可以参考日本首都东京的发展模式。
借鉴东京的规划内容,北京也可对城市规模做出限制,例如可在五环外、六环内划定北京中心城区边界,借助园林绿化带的方式阻隔其城市的扩张。此外,根据目前北京的都市定位和相关产业的聚集情况,可在中心城区内设立多个副中心,例如以中关村为中心打造科技创新的副中心,或以使馆街为中心建设国际交往的副中心,划分城市功能分解中心城区的压力。在北京的城市功能的疏解上,在京郊可设立多个新型卫星城。区别于回龙观等近郊新城的建设,新的卫星城不仅要包含住宅区项目,还应囊括部分产业,通过人口的就近工作,减少人口向市中心流动所带来的交通压力。而对于同样面临城市规模过大问题的天津而言,也可参考东京的规划方式进行中心城区的规模限制。城市结构的重构,将有利于两城缓解中心城区的人口压力问题。
不过,在打造多中心城市和建立新型卫星城的过程中,也将面临自下而上的阻力。无论部分城市核心功能重构聚集,还是部分产业向卫星城的注入,都涉及大量企业的转移问题,对于人员已在京普遍拥有住房的企业而言,企业的迁移可能会增加员工的通勤时间,加大来自员工层面的阻力。但相较于迁出北京而言,此种迁移方式较为温和,能够得到群众的最终认可。
(三)行政命令与财税引导结合,实现非核心功能外迁(https://www.daowen.com)
对于特大型城市而言,城市非核心功能的外迁是其有效控制城市规模,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的重要方式。以东京为例,1958年后其又陆续进行了多次的城市规划,规划中东京不再是全能型的大都会,而是作为经济高速增长的全国管理中枢,并向周边城市进行了部分功能转移。其中厚木市,主要发展研究开发和信息产业;横须贺市,主要承担医疗福利、物流等职能;成田市以国际交流和物流业为主;等等。分工明确的周边各个城市,与首都圈的中心东京构成一个有机整体,提高了圈域运行效率。
对于京津冀地区而言,区域发展的不平衡与特大型城市人口过多的问题,恰巧是该区域的主要矛盾所在。参照东京和巴西利亚的例子,将部分功能模块进行适当转出,将有利于区域发展矛盾的解决。行政性命令与财税激励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将有利于引导非核心功能的逐步外迁。
首先,政府可通过行政性命令,对可控性相对较强的行政事业机构的转移做出部署。目前,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教育科研机构的转出有一定控制力,可以行政性安排部分非核心的央企、国企总部迁至天津以突出其制造业中心地位,此外安排非核心的政府部门迁至河北省,加强政府部门对河北经济的带动作用。但上述机构的转移,将面临群众层面的较大阻力,因此需要政府做好相关人员的安抚工作。
对于非核心功能的民企和外企的转移,应通过财税手段综合引导。一方面,中央可进行转移支付,将收缴税款的一部分返还接受企业的地方政府,以资鼓励其完善相关配套;另一方面,对转移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增加对转移企业大股东的吸引力。此外,还可通过政策性银行进行专项贷款的引导,以政府信用引导商业银行资助地方政府,完善与接收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
总体来看,将北京的非核心功能向周边省份迁移是解决京津冀地区主要矛盾的最有效途径。但转移过程中,遇到的阻力也会较大,在立足顶层设计的基础上,政府应将行政手段和财税引导相结合,促进相关产业实现转移。
(四)以环保为突破口推进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
2012年以来,雾霾等环境问题集中困扰着我国中东部地区,其中以华北的京津冀地区污染最为严重。北京2013年全年的平均雾霾指数接近100微克/立方米,而东部另一特大城市上海的雾霾指数仅为29微克/立方米。相对珠三角、长三角地区,京津冀的空气质量明显偏低,这一方面说明区域内的经济模式过于粗放,另一方面也说明区域性的污染防控能力过于薄弱。
不仅是大气污染治理,在固废、水污染处理上,京津冀地区也存在着同样的困境。仅靠北京、天津两大城市进行污染物的防控已经远远不够,三地可在实践国务院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对京津冀三地环保工作做出区域安排,通过不断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实现区域环境质量的有效改善。
(五)雄安新区设立
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的历史性战略选择,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
雄安新区规划范围涉及河北省雄县、容城、安新三县及周边部分区域,地处北京、天津、保定腹地,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通畅、生态环境优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现有开发程度较低,发展空间充裕,具备高起点高标准开发建设的基本条件。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以特定区域为起步区先行开发,起步区面积约100平方千米,中期发展区面积约200平方千米,远期控制区面积约2000平方千米。
雄安新区与当年深圳、浦东的最大共同点是“现有开发程度较低”,本次新区规划建设启动,雄安新区涵盖的几个县城直接一跃成为潜力一线城市,一并带动地产、基建、交通运输、教育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将呈爆发式增长。
雄安新区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新区,其定位首先是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集中承载地。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不仅是调整北京空间格局、治理大城市病、拓展发展新空间的需要,也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模式的需要。本次新区建设将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努力打造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创新示范区,雄安新区将充分发挥京津冀各自比较优势,形成京津冀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