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众筹

六、众筹

众筹是当前基于互联网的、一种创新的投融资模式。众筹的模式包括捐赠型众筹、预购型众筹、借贷型众筹和股权众筹。

美国著名的“JOBS法案”即《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案》第三部分股权众筹于2015年10月30日获得通过。我国尚没有这方面的明确法律规范。(https://www.daowen.com)

众筹的法律风险防范:(1)众筹对象要特定,否则极容易陷入非法发行证券陷阱。众筹对象特定的认定一般要把握几个方面:①众筹对象应该是具有投资风险自我保护能力的人。如有丰富的投资经验、有足够的财产、与融资人有特殊的关系(亲属、朋友、雇佣)等。②募集资金金额确定(不能随意变更)。③募集对象不能超过200人。(2)控制众筹方式,避免陷入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及诈骗。首先,要避免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其次,要避免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无论是借贷方式还是参股方式。最后,不得利用虚假项目募集资金等。(3)投资基本权利要确保,避免陷于民事纠纷;①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投资人合理回报预期。②需向投资人详细说明、解释可能的投资风险;③定期向投资人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及经营状况;④明确向投资人说明退出通道及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