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性融资

四、政策性融资

国家为了促进经济发展,通过无偿资助、贴息、平台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企业发展、促进就业的方式,统称为政策性融资。

(一)河北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河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由省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第六条 专项资金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资本投入、业务补助或奖励、风险补偿、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鼓励担保机构、公共服务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促进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第七条 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主要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票据贴现机构等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扩大中小企业融资规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一般采取风险补偿、业务补助、资本投入等方式予以支持;对小额票据贴现业务等项目,一般采取业务补助或奖励方式予以支持。

第八条 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支持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行,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服务成本、增加服务种类、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优质服务。重点支持以下内容:

(1)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咨询、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知识产权、质量认证、技术工程化、技术培训等服务。

(2)商贸服务。包括市场宣传推介、品牌建设、电子商务、商业特许经营、商标注册等服务,以及参加各类重点展会、创新营销和商业模式、扩大信用销售、发展专业市场和特色商业街、 推广现代流通方式等事项。

(3)综合性服务。包括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政策宣传、信息发布、风险预警、数据共享、产供销等信息服务,以及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创业基地、技术改造、产业升级、人才培训、人才服务、财务会计、工业设计、仓储物流、法律咨询、投融资辅导、职业经理人建设等服务。

(4)其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服务。

专项资金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创业辅导基地、人才培训基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等公共性服务项目,一般釆取事后无偿资助方式;对民营经济宣传、人才培训和服务、法律服务、发展环境调研评估等公共性服务项目,一般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市场开拓、全信息化管理、企业运行监测、“订式”服务等项目,一般釆取事后业务补助或奖励方式。

第九条 专项资金分为省级支出和对市、县转移支付资金两部分。

省级支出资金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省财政厅对资金分配方案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进行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省工信厅负责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

市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项目支持标准和条件,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和评审(省财政直管县的项目由所在设区市统一组织申报和评审,省财政直管县的项目上报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之前,同级财政部门要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资金的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进行审核),确定具体支持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重点进行审核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确定项目支持额度,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省财政厅对资金分配方案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进行审核后,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下达资金。

第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每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项目支持标准和条件,河北银监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符合条件的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河北银监局的评审意见,确定项目支持额度,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省财政厅对资金分配方案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进行审核后,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下发资金。

第十一条 项目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和账务处理,确保会计资料完整、规范。

(二)河北银行创业担保贷款(https://www.daowen.com)

河北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为解决各类扶持对象在自主创业过程中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经石家庄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中心提供担保,并以担保基金承担代偿责任,按照规定向借款人发放的由政府进行贴息的贷款业务。

1.借款人准入条件。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经劳动就业部门审核,属于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借款人应持有营业执照和必备许可证照;借款人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银行流水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借款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除外);借款人年满18周岁,贷款到期时不超过65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河北银行及劳动就业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贷款金额。

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其他自主创业人员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对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经营实体,毕业2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合伙人均为2年内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对于其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经营实体,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

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24个月。

4.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的,政府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否则,超出部分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5.还款方式。

按季结息,可选择到期一次性或分次归还贷款本金。

6.担保方式。

由石家庄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中心提供保证担保,借款人需向其提供反担保措施。

7.资金用途。

贷款资金用于经营实体的日常资金周转,并符合河北银行授信政策相关规定。

(三)政府性投融资平台进行资本金注入

政府通过政府性投融资平台公司向符合政府要求的企业注入资本金,支持企业发展,然后通过退出机制退出企业。

石家庄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以解决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困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为目的,按照石家庄市政府“建立高新技术风险投资专项资金”的指示精神,由市科技局牵头组建的国有创业投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