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系统协调性进化法则

五 子系统协调性进化法则

技术系统的进化是沿着各个子系统相互之间更协调(匹配)的方向发展,即系统的各个部件在保持协调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各自的功能。有时为使系统能够有效工作,实现更多收益,投入和成本会增加。因为匹配复杂,涉及几何形状变化,材料利用方面变化、制造过程的优化、计划和时间安排,以及各种不同输出结果的协调等。一旦系统更为匹配,不仅主要收益,其他收益也可以相应获得。

现代TRIZ理论提出可控性进化趋势,实际是系统协调进化的子趋势。如果技术系统可控,那么系统参数就可以随着环境、对象的变化而相应调整,从而实现技术系统的可协调进化。

这个法则与法则三不同,法则三强调子系统不平衡发展,是指有些子系统因为没有同步进化,还没出现,即不具备某功能。而这个法则是指子系统已齐备,但不协调,要保持协调,包括系统参数与内部各子系统的各参数协调,系统参数与所在超系统参数协调。各子系统之间有目的地相互协调或反协调,以实现子系统之间动态调整和配合,使系统整体功能得以高效呈现。

子系统协调主要表现:

(1)结构上的协调,即各性能参数的协调,例如,网球拍需要考虑两个性能参数的协调:将球拍整体重量降低,以提高其灵活性;增加球拍头部重量,以保证产生更大的击球力量。

(2)工作节奏/频率上的协调,包括材质性质、几何结构和尺寸、质量的协调。

(3)与能源的协调,包括缩小能量流,降低能量转化的过程和时间。例如,为提高混凝土强度,建筑工人在浇注施工中,一面灌混凝土,一面用振荡器进行振荡,以确保混凝土更为密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