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头脑风暴法

一 头脑风暴法

头脑风暴法由现代创造学的创始人美国学者阿历克斯·奥斯本于1938年首次提出,原指精神病患者头脑中短时间出现的思维紊乱现象,会伴随产生大量的胡思乱想。奥斯本借用这个概念来比喻思维高度活跃,打破常规的思维方式而产生大量创造性设想的状况。头脑风暴法是一种集体开发创造性思维的方法,其特点是通过开会的形式,让与会者敞开思想,使各种设想在相互碰撞中激起大脑的创造性思维,从而产生大量创新设想。在我国推广时,其也被称为集思广益法。

头脑风暴法的程序如下:

第一步:组织讨论小组。小组人数一般为10~15人,最好由不同专业或不同岗位者组成;设主持人一名,主持人只主持会议,对设想不作评论;设记录员1~2人,要求认真将与会者每一个设想都完整地记录下来。

第二步:召开会议。时间一般为20~60分钟,设想开发型:为获取大量的设想、为课题寻找多种解题思路而召开的会议,要求参与者要善于想象,语言表达能力要强;设想论证型:为将众多的设想归纳转换成实用型方案召开的会议,要求与会者善于归纳、善于分析判断。

会议程序:准备—热身—明确主题—畅谈—设想加工整理。

会议原则:奥斯本提出的头脑风暴法,是一种典型的群体集智和激励法。为使与会者畅所欲言,互相启发和激励,达到较高效率,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四项原则:(1)自由思考原则;(2)延迟评判原则;(3)以量求质原则;(4)综合改善原则。

头脑风暴法的核心在于其延迟评判原则。评判包括自我评判和相互评判,这些评判都会使你的思想受到自己头脑中或者受到对方已有的经验、知识、逻辑、伦理观、感情等方面准则的束缚,压制创新设想的产生。由一个或几个判断产生另外判断的过程就是推理。一旦判断的路径固定了,人们推理上的路径也会固定化,从而产生推理上的路径依赖。

例如,对于得不到的东西,每一个人的观感和反应本来应该都是不同的,但普遍的趋同反应是所谓的“酸葡萄反应”。即认为吃不到的葡萄,就是酸的。基于“酸葡萄反应”,逐渐形成一些传播很久的一系列的错误推理,例如:“漂亮的女孩,很可能不太聪明”“有钱的人,通常并不快乐”“成绩好的学生,就不知道怎么玩”“畅销的书,不会太有文学价值”。除了酸葡萄之外,另外还有一项判断水果滋味的逻辑,那就是“苦橘子定律”。其主要观点:路边的橘子,假如是甜的,一定会被来往的行人都摘光了,留下来的,不用说一定是苦的。

根据这项自作聪明的“苦橘子定律”,一般人经常会做出一些自鸣得意的推理,例如,“看来富丽堂皇而顾客很少的商店,物品的价格一定都很贵”“空旷的海滩,一定是附近不准游泳”。基于苦橘子逻辑推理,世界上大部分的“聪明人”都错失了一些难得一遇的良机,到头来只便宜了那些勇于尝试的“傻瓜”,他们会发现一个有良好购物环境,价格也可以接受的购物场所,或一个干净而又不为人注目的游泳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