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体”与“为我”
价值这个概念已经成为耳熟能详、使用频率极高的词汇。今天的人们经常接触各种各样与价值相关的话题,如人生价值、艺术价值、道德价值、收藏品的价值、政治价值、新闻价值等。但统帅这些不同领域的价值本身究竟是什么?假如做一个试验,让置身于价值世界的人士来回答什么是价值,恐怕也没有几个人能说清楚它的定义。既耳熟能详又说不清楚,这就是我们所面对的价值世界。
虽然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并没有专门研究“价值”的领域,价值论(value theory)或价值学(Axiology)直到19世纪末才开始在西方系统地发展起来,但并不意味着此前的人们不关心价值问题。问题在于:只有到了19世纪末叶,哲学家们终于明确将存在与价值作了区分。而在尚未了解价值的特殊性之前,人们就很容易把价值归结为存在,并以同样的尺度衡量价值和存在。所以,可以想象,早期价值理论的研究会把价值与事实区分作为目标。
有人对价值领域的发现曾经寄予过高的期望,想借这扇开启的窗户窥视整个世界,一时间价值学的论述多如牛毛,有人甚至还要将整个哲学都划归到价值论。[1]
其实这种思维方式和愿望是所有哲学从一开始就有的狂妄,哲学不是从来就自诩为整个世界展开全面的无所不包的思考吗?但也是在开初,很容易把整体与片面之见混淆起来。就西方哲学而言,它在两千六百年前开始形成时关心的其实只是外在世界的本质,外部世界成为哲学探讨的首要主题,哲学家们选择了水、气、无限定者作为问题的答案,因此所谓“东西”“事物”也成为第一种形式的实在。但他们还不满足于思考物质世界,不久就理解到除了这个外在世界,还有一个同样重要甚至更加重要的理念世界,在这个世界中充满的不是“东西”“事物”而是“概念”“关系”,即纯思想对象。毕达哥拉斯学派、苏格拉底、柏拉图等都是这个世界的发现者。除了物质性的实在世界和纯思想的对象世界外,后来又发现精神或心理的现象,也就是说,除去石头、动物、河流、山川,除去数目、概念和关系外,我个人的经验、我的痛苦和欢乐、我的希望和关怀、我的知觉和记忆等也都存在着并对思想产生影响,这种客观存在的精神现象无法否认。就逻辑和思维程序来说,这个精神或心理的现象居然是最后才发现的。我们的眼睛总是看着外面的事物,多年以后才反观自身;心灵首先将注意力投射到外在世界,直到自我意识觉醒以后,才猛回头看见自身。出乎意料之外,合乎情理之中。
当价值被发现并作为新的领域引起人们兴趣的时候,赞成的一派主张一切哲学都是价值学,除此无它;反对的一派主张价值学并没有什么新奇的成分,不过为旧有的模式套上一个新名词,仅此而已。这几乎是每一门新的知识领域必然遭逢的两种方向相反的对立运动。我们不禁要问:那么价值到底可以归属到什么名下?事物?本质?心理或精神现象?还是别的什么?有人尝试把价值化归为经验。要么喜欢说价值就等于使人愉快的事物(物),要么说价值等同于所欲求的事物,还要么说价值就是我感兴趣的对象。愉快、欲求和兴趣说到底都要诉诸一己的经验。对这些人来说,价值被化约为纯粹个人的经验。与此相反,有人反对心理学意义上对价值的阐释,认为价值属于本质性的、柏拉图式的理念。部分理由在于他们把价值特征的非实在性与本质特征的纯理念性混为一谈,把价值假设为无时间性。当然少有人会直接将价值归结到事物层次(如美在客观事物等),但是把价值与富有价值的物质对象混淆却见怪不怪,部分理由在于价值本身是一个虚体,虚体实体化的过程中价值寓于某种通常是具体事物的价值携带者。
美的存在就是明显的例证——美本身无法实存,令人捉摸不定,但是美可以在某些具体事物中显现出来,一块布、一块大理石、一座铜像等都可以用来体现美的存在。美是一个虚体,需要具体事物或对象“携带”并显现自身。价值作为各种具体价值形式(包括美)的普遍抽象,它也是一个虚体,也需要一个携带者,这个虚体实体化的过程就决定着价值的一种非常特殊的存在方式,那就是“寄生性”。即使如此,价值本身和它所寄寓的对象之间还是有区别的。
拿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雕塑家米开朗基罗来说,他手中的大理石就是一个纯粹的东西,他用手拿掉那些不需要的部分,大卫的形象就从大理石中站起来,健康、俊美、匀称,这时候这块大理石也就不再仅仅是大理石,而成了一个不朽的雕像,成了一件美的作品。在物质形态上,大卫雕像没有改变大理石原有的重量、化学成分和硬度,然而就是加上了某种东西,使它成为雕像,这加进去的东西与美、美感有关。价值既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个人的经验,也不能归结为事物本身,虽然它要寄寓在一定的具体事物中。价值就是价值,可以粗略地理解为事物的属性、尺度、材质和主体的行为的一种“遇合”。
遇合只是比喻而非定义,那么价值究竟是什么呢?价值本身存在着,但它不能独立自存,它需要寄寓在某种东西上,需要携带者。我们是从一幅画的美、一件衣服的优雅、一种工具的有用等来具体了解价值是什么,意味着什么,当然价值的性质有别于携带者其他方面的性质。事物的延展性、形状、重量等当中如果缺少一项,事物就无法存在(无论是否具有价值),这些是事物共同具有的属性,事物有赖于这些性质才存在。价值寄寓于事物中,并不赋予或添加诸如此类性质,因为很明显,一块大理石在没有雕刻之前、在雕琢成美的大卫之前,就完完全全存在了,大理石如果缺少了其基本性质的某些方面就无法存在,这些基本性质可称之为“初性”,可感觉性质如色、香、味等可称为“次性”。价值不会去添加事物的初性和次性,但它又寄寓在事物之中,而且又和主体人的行为相关,硬要说它有什么性质的话,那也只能算事物的“第三性质”(tertiary qualities)[2],显然这种对价值性质的称呼不很恰当。因为价值与初性和次性不是同一种类型的第三种形态,而是一种崭新的性质——非实在性(unreal qualities)。无论怎样,价值肯定不是事物本身,也不是构成事物的元素,而是主体人的行为与事物初性和次性发生作用过程中产生的一种非实在性质。勉为其难说它是事物的属性,也仅仅从价值寄寓性的角度才有意义。非实在性是价值的一项基本特征,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看到虚体意义上的正义、公平、人道、美德等全人类共同价值尽管一直存在,总有其脆弱的一面,价值不可能像延展性、形状和其他性质那样直接构成事物的部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当价值体现于实在的事物或对象如雕像、诗词、汽车、房子、绘画之中,又成了真实不虚的。
既然已知价值是一个非实在的虚体,需要寄寓事物之中存在,也就是虚体实体化,那么接下来的一个问题就是寄寓在事物中的价值与人的关系究竟怎样,是人把价值寄寓到事物中去的还是事物的初性和次性中就潜在地包含了价值?各个国家各个不同民族都喜欢用花来表示某种心情,朋友结婚,送鲜花表达祝福;亲人生病,献花表达安慰和鼓励;邻居添丁,买花祝贺。各种不同的心情都可以借助花来表达,那一定是因为花中蕴藏着某种共同的东西——生机盎然的形象。但形象不是心情,是送花的人把各种各样复杂的心情赋予这充满生命的对象才使花的形象如此气韵生动。所以我们说花的美是花的形象加上主体移情的结果。由此可见价值的产生不仅是事物固有性质的显现,也不仅是主体情感的投入,而是两者共同作用的成果。值得注意的是:在花之美中,作为主体的人是积极主动的一方,花之美满足的是有着各种各样心情和需要的主体。一般价值其实也有这种“为我性”。
雕像之美也是如此。要从一块大理石中看见大卫的形象并把它在形态上显现出来,一方面,大理石本身的材质很重要,它的硬度、质感、色彩乃至颗粒的粗细对美的作品形象不是可有可无,物的尺度制约着创作者,使作品带有物的各种形式的印记;但另一方面,一旦选定某块大理石作为雕塑材质,米开朗基罗们就要按照自己在大理石中“看到”的大卫或圣母来改变和影响这块大理石的具体显现方式,使这块大理石越来越适合大卫形象的塑造,服务于米开朗基罗的表达,打上他雕塑的烙印。这两个方面是所有审美活动中交互作用的两极,其结果就是对材质的发掘越来越自觉,对美的创造有越来越深的个体领悟,两者互相影响。雕塑活动还告诉我们:美的产生过程是把人的尺度应用于对象,主体尺度成为客体(事物或对象)变化的准则。其实所有的价值都是这种将物“主体化”的成果。价值所体现的只是人类所有实践活动中的一个方面,一个过程,一个结果而非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