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规律与历史责任

三、历史规律与历史责任

历史虚无主义的一个主要观点是否认历史有所谓的规律。无论是党史领域的虚无主义还是一般意义上的后现代“碎片”理论都拒斥“规律”和“必然性”。而这个观点又往往被当作怀疑甚至否定共产主义理想的一个论据。但是,理论和现实表明,如果我们不把历史规律看作是对于历史过程的细节的机械规定的话,那么,否定历史规律,就像肯定历史细节都受历史规律决定一样,都是站不住脚的。

我国近代史研究中出现的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割裂了革命与现代化的关系,认为近代以来的中国革命是由少数革命家“制造”出来的,根本无所谓规律。这显然不符合历史实情。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中华民族面临两大任务,一是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二是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由于反动统治势力不可能自动退出历史舞台,因此前一个任务只能通过革命的手段来完成。这个任务完不成,完成后面任务所存在的制度障碍就无法扫清,国家繁荣和人民富强就成为空中楼阁。这也就是为什么近代以来的有识之士抛家舍业,流血牺牲,把最主要的精力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去的原因。中国人民选择革命,完全是为了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这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基本逻辑。其间有着不以任何人的意愿为转移的内在规律。历史虚无主义却无视这一事实,坚决否认历史有“规律”,从而否认历史有必然性。在他们看来,历史即使并非文本,但毕竟由人创造,因此不可能存在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对于“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意义,语言学家有各种各样的解释和考证,但我们理解的历史规律是指:人类总体上存在着不依照人的主观意愿、欲求、计划却一定会发生的事件、现象或趋向。历史现象有偶然性,但不影响规律的普遍性,这是客观必然性和规律的基本内涵。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与发展,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这也有一定的客观性,但由于它们与衣食住行的关系远了,间接了,这种规律性和必然性的形态、样式就远为复杂了,也远不及经济领域和生产工具领域那么确定、明显。也就是说必然性看起来不那么“必然”。

当然,在理解历史规律性时,我们不仅要考虑历史现象、人物和事件,在多大程度上受制于时空、条件和环境,还要考虑它们在多大程度上是偶然的,是由于个人主观的思想、品格、信仰、意志和情感等原因造成的。这是一个十分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很值得研究。比如某个具体的历史事件,影响其发生的具体因素分别是什么?它如何产生?如何展现?它们今天还是否存在?作为该事件的必然因素在当时和今后怎样?是否可以有不同的引导方向?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必然与偶然”这一历史课题进行探讨以获取经验和认识,在此我们不能停留和满足于“宏大叙事”。人一方面主动创造历史,同时又被历史规定和制约。即使在最自由的文化领域,莎士比亚也不可能出现在原始社会,如同今天不可能有屈原、杜甫一样。因此不能把历史事件包括衣食住行在内的所有事件,都一律解说成必然的和不可避免的。恰恰相反,必然和偶然的关系,它们在历史发展总体结构中的地位,才是问题的关键,才是历史研究的主题和核心,而所有这些都包含在历史唯物论的范围之中。

人类历史总体上的规律性与历史参与者应当有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感并不矛盾。追求和服从真理,简单说就是人必须按世界的本来面目和尺度去认识和改造世界;追求和创造价值,则是人作为主体的权力和责任,人按照自己的尺度和需要去认识和改造世界,以实现人的生存和发展。可见真理和价值本身就是人类实践、劳动的内在尺度,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作为实践和劳动的基本内涵就存在于人类的活动中,而不是在它之外或之后的某个附加产品。人类的历史已经向我们表明:在人类健康正常的活动和发展中,真理与价值之间必须而且能够实现统一。事实上,正是通过它们之间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及其不断发展,才有今天的人类文明和未来的人类解放。因此,我们不能以历史规律为借口而放弃价值选择和责任承担。人一方面被历史规定和制约,另一方面又主动创造历史。有客观根据的美好理想要变成美好现实,离不开我们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因势利导。因为历史规律并没有为我们规定一个不管我们怎样选择都注定会达到的先验目标。认识到我国改革开放处在关键时期,强调“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是我们党吸取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得出的重要结论,充分表明我们党是一个成熟的党、负责的党,其水准和境界是历史虚无主义者无法理解的。

中国古代史学家把“直笔”的品性和“实录”的风格视作最理想的目标。其实,“直笔”“实录”是以史学家独立的批判精神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联系在一起的。真挚、良知是“直笔”和“实录”的基础,而勇气是实践真挚和良知的保障。在选择、加工、解释历史事实上,在揭示历史本质、叙述客观历史方面,史学家的笔底波澜中应深深凝聚对家园的真挚之爱,对人类的正义之感,对人民的热情歌唱,通过对人民生命活动的一次又一次感受,一次又一次提炼,一次又一次升华,展示历史所具有的人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