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法论比较
无论从思路的清晰还是解决问题的彻底性来说,马克思主义价值论具有明显的优势。不过这里想比较的还不仅于此,而是两者叙述方法和叙述效果上的特点。
方迪启在《价值是什么》一书中尤其是在对主观论和客观论的评述上采用的方法是:较为详尽地陈述他者的立场并尽可能说明这些立场的合理性成分,然后逐条驳斥他们的看法,甚至不惜把这些观点推至极端以显露其弱点。这种角度和方法我们可以在他对主观论代表谢勒的批评中十分清楚地感受到。然后他寻找两种对立观点相互转化的可能并指出两者之间亦此亦彼的关系。这我们也可以在他对客观论和主观论错误分析的结论中看到。也许因为还没有较为彻底的价值概念的厘定,这种分析和评述给人一种枯燥沉闷之感,一时间摸不清立意和方向,甚至无法准确判断方迪启本人究竟站在什么立场上,但毕竟通过他,我们可以比较详细地了解近现代西方价值理论中有关价值概念争论的焦点、偏执的原因及走出迷宫的可能性。
在此基础上,方迪启展开他自己关于价值本质的演绎逻辑。他还是着眼于主观论和客观论的主要观点并分别扩展它们,进而把克服两者对立的出路放在“情境”概念的提出上。把客观因素、主观因素、社会文化因素乃至风俗、传统、宗教信仰和历史发展阶段等都熔于一炉,说明主客体关系及其张力的复杂性,这些分析是有见地的,而且也是他用情境概念概括价值问题的重要原因。尽管事实上他有一种把评价和价值混用的缺点。
最后他得出价值是一种完形性质,是综合主观和客观的优点并且只在具体的人类情境中才存在的结论。完形的分析已涉及主客体关系及其统一问题,与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立足主客体统一分析思路有相通之处,只不过关注的重点仍在客体。这从他对交响乐团和插花艺术的个案分析中就可以看出来。类似的个案也常常在符号学美学、完形心理学和结构主义中见到。
虽然方迪启在评述价值的主观论和客观论之前,有过对价值本质和定位的分析,[15]但那是导言性、铺垫性的,不像马克思主义价值论那样,一层层经过严密的逻辑言说并以之作为剖析主观论和客观论错误的理论基础。所以方迪启解决价值论基本问题的思路总体来说是一种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即从主观论和客观论的具体论点出发,逐步分析推演出自己关于价值性质的理解。其特点是议论和分析总与具体的流派观点联系在一起,一定要全部读完才能感受到贯穿其中的立场,最后也才能透过各种引文和叙述对作者的立场豁然开朗。就笔者个人的阅读经验来说,至少在读完整本方迪启的《价值学导论》之后,基本上可以判断:他虽在价值问题上主张主客体关系的统一,也注意到情境中的主体作用,但关注客体仍多于关注主体。这种叙述的长处在于:可以通过哪怕是一个基本问题的详细评述,使我们从细微处了解西方价值理论的一个侧面,理解那些思想家(比如罗素)何以持存这样的观点,而不是给他们一顶简单的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的帽子就完事大吉了。进一步说,这种叙述方法可以帮助我们在对一个事件或人物进行评价时不至于太武断,因为已经了解事件或人物千丝万缕辗转曲折的来历,了解不合理中的合理性成分。
而马克思主义价值论对主观论和客观论的分析基本上是一种由抽象到具体的叙述。也就是先在理论上明确并充分论述价值的本质和定位,然后以此为尺度具体分析批评主观论(包括极端主观论)和客观论(包括客观唯物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的错误,再以主体客观性来弥合两种观点的对立,比较彻底地回答这个理论难题。这种解答方式相对而言更有说服力。这个叙述逻辑的特点就是目的明确,对症下药,基本观点一以贯之。好像故意绕一个圈子开始叙述,不是谈主观论和客观论有什么错误和问题,而是宏大叙事式的,从人类实践活动的特点和两个尺度切入,为价值概念的出台层层铺垫,一旦人们通过理性分析明确价值是实践活动中客体主体化的成果,是主客体关系的一个方面,价值的本质也就呼之欲出了。而当价值的本质和定位一明确,主观论和客观论的错误和缺陷也就十分清楚了。因为正确的结论一出现,问题症结就更加清楚地暴露在人们面前。就个人的阅读和研究经验而言,笔者认为这种叙述方式非常有利于一针见血地抓住价值概念的实质,从根上解决纷争,廓清概念缠绕和认识误区,并对具体价值问题的分析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如果能够在此基础上再去梳理西方价值理论中的具体论述,收获将更大。
从具体到抽象,从抽象到具体,究竟选择怎样的叙述方法才好,要看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这既不是方法本身所决定的,也不随方法运用者主观随意的态度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