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优先?权利优先?

善优先?权利优先?

现代社会正是通过强调“人是目的”和人的权利的不断实现来实现世俗性幸福的,而社会性道德作为公共理性是来帮助实现现代化的外在伦理、政治、制度、秩序的构建,这些制度和秩序甩开精神上的信仰而使权利优先。此时公共理性等成为人的自觉意识和自由意志时,它本身就是德。这里就有一个谁优先的问题被讨论,权利优先还是善优先?也就是做公民优先还是做信徒优先?也就是生活优先还是灵魂优先?有人选择灵魂优先,抛弃世俗的一切幸福,作为个人和某些群体的自由选择,只要不严重干扰或危害社会性道德,没什么不可以。但不能使之成为社会的统治秩序,不能造成世界的文明冲突。现代社会,应由现代经济生活所决定的权利优先,也就是社会性道德优先,不能由各种宗教和传统文化来构建现代政治和现代伦理道德。但同时又应清醒认识到各种宗教和文化传统仍将以各种方式作用于社会性道德,不可避免也可以适当予以认同。关键在于适当和适度。

权利优先,贯彻的是“人是目的”,善优先,则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可以不是目的。正因为权利优先于善,恐怖分子就应当谴责,他们是彻底错了,滥杀无辜,践踏人权。尽管某些主张圣战的人(善优先)可以认为恐怖分子是善,拉登是英雄。大自然最终的目的是文化-道德之人,它的现实实现的历史途径却正是作为道德律令的“人是目的”,当然这个目的论是一种范导性的。

在权利优先、社会性道德优先的前提下,中国人所崇拜的天地国亲师等宗教性情感可以在日益机械化、疏远、冷漠的陌生人现代社会中尽可能争取留存人间的温情、温暖和温柔。因为道始于情,道由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