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征人的存在方式

(一)表征人的存在方式

人是历史性的存在物,并且通过对历史的理解和评价充实自我认识。正如海勒所说的那样:“对我们来说,历史性不只是某种事物。它不是像我们所‘穿’的服饰一样的东西。我们就是历史性;我们就是时间和空间。”“我们存在的意识就是我们的存在”。[42]论述不免武断,但却启发我们注重历史意识和自我意识的一致性。我们是在历史活动过程中生成的,生存状态依靠历史意识,历史既是我们的故园,也是有待进一步开发的希望之乡。在那儿,我们不仅可以找到安慰,也可以描绘自己的未来。只有理解和合理评价历史才能更加自觉地创造我们自己。

历史意识与自我意识的一致性,威廉·狄尔泰在他的著作《历史中的意义》中有具体论述。在以了解人和研究人为根本目的的狄尔泰那里,历史研究、经验研究和哲学研究实际上三足鼎立,共同构成他所谓的精神科学理论体系,他认为只有历史研究才能揭示人是什么?只有在人的本质的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研究者才能发现人是什么、为什么而努力。这类问题不可能通过普遍有效的概念得到阐明,而只有通过从人的总体存在的深处涌现出来的经验才能说明。历史所提供的正是大量的经验证据,只有在这些经验证据的基础上,作为精神科学组成部分之一的经验研究或哲学研究才能真正进行下去。所以,历史是其他精神科学研究的基础。[43]他还明确指出:首先,我们是历史性存在;其次,我们都是对历史进行静观的人;这完全是因为我们都是一种确实会变成另一种人的人,[44]“他只有通过历史才能认识自己,而通过内省是永远做不到这一点的;的确,我们都是通过历史来探究人究竟是什么”[45]“从根本上说,人完全是根据他那已经得到实现的可能性而呈现给我们的。”[46]

科林伍德在《历史的观念》一书中对人的历史性存在的本性也作了充分肯定:“认识你自己就意味着,首先,认识成为一个人的是什么;第二,认识成为你那种人的是什么;第三,认识成为你这个人而不是别的人的是什么。认识你就意味着认识你能做什么;而且既然没有谁在尝试之前就知道他能做什么,所以人能做什么的唯一线索就是人已经做过什么。因而历史学的价值就在于,它告诉我们人已经做过什么,因此就告诉我们人是什么。”[47]

其实,要说清楚历史与人的存在方式的内在关系,我们还不得不回到马克思主义对历史价值的表述。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历史,作为一个过程,它表征了人的存在状态的本质,即历史性存在。

人既不是超现实的抽象的存在,也不是纯自然性的既定存在,而是自己社会实践活动的产物,是自己的历史发展的结果。这种结果不是被动的,因为人是自己历史的主体,而不仅仅是历史的客体。马克思指出:“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它‘并不拥有任何无穷尽的丰富性’,它并‘没有在任何战斗中作战’!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48]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是人的存在方式,人就是一种历史性存在。人的历史性源于人的社会实践的历史性。实际上,实践活动与人类的历史是同质的过程。人类的历史就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历史。即使从个体的角度来看,人也同样是历史性存在。马克思指出:“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的世世代代是相互联系的,后代的肉体的存在是由他们的前代决定的,后代继承着前代积累起来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这就决定了他们这一代的相互关系。总之,我们可以看到,发展不断地进行着,单个人的历史决不能脱离他以前的或同代的个人的历史,而是由这种历史决定的。”[49]由此可见,人是人类历史的结果同时也是历史得以延续的前提。

人只有在历史的联系中才能取得现实性的存在。虽然表面看起来,人只是在现实中存活的人,但现实正是历史延续的结果。正因为继承了前人留下的生产资料、文化要素和意义世界,才有所谓当下的存在状态。割断历史的联系,人的现时态不可想象。否定历史就是否定我们自身。

从过程而言,历史作为表征人的存在方式,不仅在于它对人的现实存在的肯定和规定,还在于历史也是人类未来发展的条件。人的发展在总体上和根本上是与历史的发展相一致的。当然我们肯定历史对主体人的意义和价值,是在历史与人的活动相互统一的基础上来说的,离开这样一个前提,谈论历史价值就失去基点,甚至会导致否定历史意义的结果。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既然如此,当我们说历史的目的、意义和价值的时候也就是指人类自身的目的、意义和价值,并不存在一个外在于历史和人类自身的什么目的、意义、价值。马克思所说的人类历史发展有某种规律性,这种规律性说到底也应该是人类主体的活动规律,历史的目的和人的目的总体上是一致的。虽然就具体历史来说,一致性的实现道路完全可能曲折复杂。[50]

有一种观念,把人和人的活动与社会和历史理解为彼此外在的关系,这样也就不会把价值看成社会历史内在的、普遍的、必然的存在方式中的本质内容。这实际上是脱离社会实践去理解社会历史的表现。这种历史观实质上是单纯认识论的历史观,认识论式的历史观虽然是必要的,但有很大缺陷,它很难使社会历史的存在与人的存在、社会运动的“自然历史过程”与人的价值选择和创造过程真正融为一体,在实践上也很难提出更积极有效的结论。这是由于它对社会历史的存在论和价值论方面的考察不充分所致。发展到极端,就会陷入社会与人的二元对立和二论背反的怪圈。[51]

在唯物史观创始人那里,人和人的活动与社会和历史之间从来被看作内在同一、互为表里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究竟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52];“社会,即联合起来的单个人”,“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53];“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54]这些论述说明:马克思正是从存在论的意义上把社会如实理解为现实的、活生生的、创造着自己的社会联系和社会本质的人的集合体,而把历史如实理解为人本身的活动过程和结果的存在。如果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方式,那么就是“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55]

社会历史本质上是个自然历史过程,但这一过程的自然性并非等同于天然的自在性,而应首先从人本身、社会本身的必然性及其表现方式上去理解。就是说人类社会的自然历史过程并不像自然界的发生一样“不依赖于人”,而恰恰是需要依赖于人的,即它是人的存在和本性、人的活动的必然性和规律性的表现。所以要多从人本身的存在及其与外部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即人的客观性和必然性而不是用人以外的客观必然性来说明社会历史。如果不是这样思考,那么事实上就难以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和人对立起来。社会存在不仅仅是指“社会的”存在,也指人特别是个人自己的存在,客观的也不仅仅是社会。总之,按照唯物史观所理解的社会历史,决不是可以同人和人的活动相互分离的某种外在力量和神秘过程,而就是现实的人和人的活动本身。社会就是人,具体的社会就是现实具体的人;历史就是人的活动,现实的历史就是人的实践史。明确这个前提对于理解历史价值尤为重要。

唯物史观创始人还把人的物质生产活动确定为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并指出:“任何历史观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注意上述基本事实的全部意义和范围,并给予应有的重视。”[56]对这些经典论述以往占主导地位的理解及其最高表达就是“历史真理论”或“真理论的历史观”:物质生产劳动本身是受客观必然性制约的过程;而物质生产又是整个人类社会的根基,社会的结构及其演进是以生产方式的结构及其演进为基础和根源的。所以只要把社会历史发展最终归结为生产方式、特别是其中生产力的发展,就可以从根本上正确把握社会历史的唯物主义性质,把握宏观的历史进程。这种思路的侧重点在于揭示以生产方式为基础、不依赖于人的认识和选择的社会运动方式,提供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真理,并提出依据这些规律改造社会的思想理论。这一方向和思路的成功和优越之处,首先在于它贯彻了科学的认识论方式,或者说它更多显示了“历史观的真理论”方面,把社会历史规律的尊严提到历史观应有的位置。但是在这一思路中,劳动的必要性和必然性、物质生产方式特别是生产力自我运动的初始条件等,还只是被当作无争的事实和不言而喻的前提被看待的,并未充分展开。

把价值概念引入历史观,则意味着进入一种实践论的历史观,包括历史价值论方向的内容。人作为主体,以自己的本性、需要和能力及其发展尺度去接近、认识、理解、评价并适应和改造一切客体,从而实现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凡属上述性质的活动,不论其具体形式如何,都是人的价值活动,因此从实际的内容来看,人的社会实践本身就是“人的价值活动”,人的物质生产劳动也就是典型的价值活动。“制造使用价值”不过是人类无限多样发展着的价值追求和创造活动的一种,然而它又是起码的最重要的那一种。以它为基础和前提,人类一切旨在实现功利、道德、审美等社会和文化价值,追求真善美的活动都是人类的价值活动,它们都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制造或实现各种不同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总之,人类社会以及历史与人的价值活动之间,既不是某个抽象不变的本质与它的派生现象之间的关系,也不是社会生活的客观存在与主观反映之间的单纯认识论关系,更不是某种彼此外在的二元对立关系,而是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内在同一、互为表里的关系。换句话说,所谓社会历史,本身就是或者至少本身就包含着并表现为人的价值活动及其成果。人的价值活动正是那构成和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实际内容,而社会历史从这个角度来说也正是人的价值活动史。[57]

在历史价值论的考察中,人为什么劳动?劳动的内在尺度和动力是什么?生产力为什么总是最活跃、最革命性的因素?人类在发展生产时是否对工具、原料和劳动关系形式有所选择?人类进行各种选择的标准和界限在哪里?由何而来?这些选择及其标准对于劳动和整个社会历史的意义如何?要回答这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它涉及人的需要和能力、满足需要的追求方式及其发展的意义,从而把人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地位进一步凸显出来,这也是对传统的“历史真理论”的必要补充。追求和服从真理,简单说就是人必须无条件地尊重和服从外部世界一切对象的本性和规律,按世界的本来面目和尺度去认识和改造世界;追求和创造价值,则是人作为主体的权利和责任,人永远要按照自己的尺度和需要去认识和改造世界,以实现人的生存和发展。可见真理和价值本身就是人类实践、劳动的内在尺度,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作为实践和劳动的基本内涵就存在于人类的进步活动中,而不是在它之外、之后的某个附加产品。人类的历史已经向我们表明:在人类健康正常的活动和发展中,真理与价值之间必须而且能够实现统一。事实上,正是通过它们之间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及其不断发展,才有今天的人类文明和未来的人类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