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2026年03月08日
第三节 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第八十条 农村商业银行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资格分为以下两类:
(一)基础类资格:只能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二)普通类资格:除基础类资格可以从事的衍生产品交易之外,还可以从事非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第八十一条 农村商业银行开办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二)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三)具有接受相关衍生产品交易技能专门培训半年以上、从事衍生产品或相关交易2年以上的交易人员至少2名,相关风险管理人员至少1名,风险模型研究人员或风险分析人员至少1名,熟悉套期会计操作程序和制度规范的人员至少1名,以上人员均需专岗专人,相互不得兼任,且无不良记录;
(四)有与业务相适应的交易场所和设备;
(五)具有处理法律事务和负责内控合规检查的专业部门及相关专业人员;(https://www.daowen.com)
(六)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八十二条 农村商业银行开办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除符合本办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完善的衍生产品交易前、中、后台自动联接的业务处理系统和实时风险管理系统;
(二)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主管人员应具备5年以上直接参与衍生产品交易活动或风险管理的资历,且无不良记录;
(三)严格的业务分离制度,确保套期保值类业务与非套期保值类业务的市场信息、风险管理、损益核算有效隔离;
(四)完善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管理框架;
(五)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八十三条 申请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事后报告银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