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村镇银行属地监管责任

八、强化村镇 银行属地监管责任

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应强化村镇银行监管能力建设,确保其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要充实监管力量,健全多维度、全方位的风险监管防控体系,提高日常风险监测频度和能力。要重点强化村镇银行资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合规性监管,动态分析潜在风险,适时开展重点风险压力测试,深入排查、锁定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加强村镇银行发展战略监管,完善支农支小监测和评价制度,督促村镇银行做深做精支农支小业务,严禁村镇银行将资金投向“两高一剩”等国家限控行业。要督促村镇银行结合区域实际和业务特点,制定差异化的单笔贷款、户均贷款上限等标准,严禁超比例发放贷款,严控贷款集中度风险。对偏离支农支小定位、将资金大量存放金融机构以及存在不审慎经营行为的村镇银行,要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要规范主发起行履职,督促村镇银行健全关联交易制度,切实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主发起行所在地银监分局、银监局或银监会机构监管部门应强化对村镇银行的并表监管,加强与村镇银行所在地银监局、银监分局联动,构建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举行联动监管会谈,共同分析村镇银行存在的问题,及时研判和处置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