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人才队伍
2026年03月08日
第八章 人才队伍
第三十三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针对三农金融服务制定科学的人力资源规划,构建数量充足、质量匹配、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
第三十四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结合本行、本地实际,针对性选聘具有三农业务经验或行业背景的董事和监事,鼓励从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股东中选聘非执行董事充实到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提升董事、监事和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的专业性。
第三十五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建立高素质的高管人员队伍。优先选拔使用具有战略眼光、创新意识、宏观视野、能够熟练驾驭现代金融管理工具的高端金融人才充实到三农金融人才队伍中,加大后备高管人员队伍培养。(https://www.daowen.com)
第三十六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加大三农金融服务的中层和基层人员培养力度,制定针对性的人才培养计划,建立总行人员到基层一线轮岗交流制度,鼓励新招聘大学生到基层实践锻炼,熟悉掌握三农金融业务,为三农金融业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农村商业银行应按照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和户籍地在辖内乡镇的大学毕业生,充分发挥其熟悉基层、贴近三农的优势,为三农金融业务发展奠定基础。